太陰病解
、一
按《熱病論》雲: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咽,故腹滿咽乾。此熱傷太陰之標,自陽部注經之處,非太陰本病也。仲景立本病為提綱,因太陰主內,故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又為陰中至陰,故不及熱病嗌幹之證。
太陰為開,又陰道虛。太陰主脾所生病,脾主溼,又主輸,故提綱主腹滿時痛而吐利,皆是裡虛不固,溼勝外溢之證也。脾虛則胃亦虛,食不下者,胃不主納也。要知胃家不實,便是太陰病。
二
脾、胃同處腹中,故腹滿為太陰、陽明俱有之證。在陽明是實熱為患,在太陰是寒溼為眚。陽明腹滿,不敢輕下者,恐胃家不實,即轉屬太陰耳。世拘陽明傳少陽之謬,反昧傳太陰之義。
三
熱病腹滿,是熱鬱太陰之經,有嗌幹可證,病在表也;寒熱腹滿,是寒生至陰之義,有自利可證,病在本也。脾經有熱,則陰精不上輸於肺,故喘幹;脾臟有寒,則脾不為胃行其津液,故下利。
夫陽明之當下,因本病而太陰之下證,反在標病,可以見陰陽異位之故,又可以見陰從陽轉之義也。
四
參中陰溜府之義,和熱邪不遽入至陰,雖熱在太陰之經,而實在陽明之胃,可知下證只在陽明。太陰本無下法,腹滿亦兩經之經證,不大便而滿痛,或繞臍痛者,為實熱,屬陽明下利。而腹滿時痛,為虛寒,屬太陰寒溼,是太陰本病溼熱。又,傷寒所致之變證也,其機關在小便。小便不利,則溼熱外見而身黃,小便自利,非暴煩下利而自愈,即大便硬而不便。所以然者,脾胃相連。此脾家實,則腐穢自去,而成太陰之開。若胃家實,則地道不通,而成陽明之闔矣。故叔和知有三陽明,不知有太陰陽明證。
五
序例為太陰受病,脈當沉細,不知沉細,是太陰本病之脈,不是熱病嗌幹之脈。
蓋脈從病見,如太陰中風,則脈浮,不從藏之陰,而從風之陽也。然麻黃湯脈用桂枝者,以太陰是裡之表證,桂枝湯是裡之表藥。因脾主肌肉,宜解肌耳。
太陰傷寒,脈浮而緩者,亦非太陰本病。蓋浮為陽脈,緩為胃脈。太陰傷寒,脈不沉細,而反浮緩,是陰中有陽,脈有胃氣,所以手足自溫,而顯脾家之溼,或發黃便硬,而轉屬陽明。此脈證在太陰、陽明之間,故曰系在。若太陰自受寒邪,不應如是也。
六
太陰脈浮為在表,當見四肢煩疼等證;沉為在裡,當見腹痛吐利等證。表有風熱,可發汗,宜桂枝湯;裡有寒邪,當溫之,宜四逆輩。
太陽而脈沉者,因於寒,寒為陰邪,沉為陰脈也;太陰而脈浮者,因於風,風為陽邪,浮為陽脈也。當知脈從病變,不拘於經,故陽經有陰脈,陰經有陽脈也。世為脈至三陰,則俱沉,陰經不當發汗者,不審此耳。
七
太陰中風,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要知澀與長不併見,澀本病脈,澀而轉長,病始愈耳。風脈本浮,今浮已微,知風邪當去。澀則少氣少血,故中風。今長則氣治故愈。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太陰傷寒,手足自溫。此指表熱言也。
熱在四肢,則身體不熱可知。蓋太陽主內,表當無熱,惟四肢為諸陽之本,脾為胃行津液以灌四旁,故得主四肢,則四肢之溫熱,仍是陽明之陽也。且曰自溫,便見有時不溫,有時四逆矣。
八
《內經》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如火者,是陰氣虛而陽氣盛。風者,陽也,四肢亦陽也。兩陽相搏,是人當肉爍也,此即太陰中風證。要知太陰中風,與三陽不同。太陰之陰,名曰關蟄,故陽邪不得深入。惟病在四關久不愈,脾液不足充肌肉,故肉爍。世人最多此證。其有手足心熱者,亦中風之輕症。然太陰中風,因陰虛而陽湊之,外風為內熱所灼,但當滋陰和陽,不得祛風增熱也。
九
手足自溫句,暗對身不發熱言,非言太陰傷寒,必當手足溫也。夫病在三陽,尚有手足冷者,何況太陰?
陶氏分太陰手足溫、少陰手足寒、厥陰手足厥冷,是大背太陰手足煩熱,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矣。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寒為陰,太陰為至陰。兩陰相合,無熱可發,惟四肢為陰陽之會,故尚溫耳。惟手足自溫,中宮不遽受邪,故或發身黃,或暴煩下利自止,即自溫處,因以見脾家之實也。
十
發黃,是陽明病。太陰身當發黃,非言太陰本有發黃證也。以手足溫處,見陽明之陽盛,寒邪不得傷太陰之髒。髒無寒而身有溼,故當發黃也。若溼從尿洩,則暴煩下利仍是主輸,故不失為太陰病。若煩而不利,即胃家之實熱,非太陰之溼熱矣。此太陰傷寒全藉陽明為之根,故有轉屬之證。
東垣以有聲無聲分嘔吐,非也。嘔吐,皆有聲有物,惟乾嘔是有聲無物。嘔以水勝,屬上焦也;吐以物勝聲,屬中焦也。六經皆有嘔吐,而嘔屬少陽,以喜嘔,故吐屬太陰,而不屬陽明,亦主輸、主納之分。
十一
太陽以陰為根,而太陰以陽為本。太陽不敢妄汗,恐亡少陰之津也。太陰不敢輕下,恐傷陽明之氣也。
太陰本無下證,因太陽妄下,而陽邪下陷於太陰者,因而有桂枝加芍藥等法。太陰脈弱知胃氣易動,便當少加矣,此因裡急後重,不可不用,又不可多用,故如此叮嚀耳。
、
按《熱病論》雲: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咽,故腹滿咽乾。此熱傷太陰之標,自陽部注經之處,非太陰本病也。仲景立本病為提綱,因太陰主內,故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又為陰中至陰,故不及熱病嗌幹之證。
太陰為開,又陰道虛。太陰主脾所生病,脾主溼,又主輸,故提綱主腹滿時痛而吐利,皆是裡虛不固,溼勝外溢之證也。脾虛則胃亦虛,食不下者,胃不主納也。要知胃家不實,便是太陰病。
二
脾、胃同處腹中,故腹滿為太陰、陽明俱有之證。在陽明是實熱為患,在太陰是寒溼為眚。陽明腹滿,不敢輕下者,恐胃家不實,即轉屬太陰耳。世拘陽明傳少陽之謬,反昧傳太陰之義。
三
熱病腹滿,是熱鬱太陰之經,有嗌幹可證,病在表也;寒熱腹滿,是寒生至陰之義,有自利可證,病在本也。脾經有熱,則陰精不上輸於肺,故喘幹;脾臟有寒,則脾不為胃行其津液,故下利。
夫陽明之當下,因本病而太陰之下證,反在標病,可以見陰陽異位之故,又可以見陰從陽轉之義也。
四
參中陰溜府之義,和熱邪不遽入至陰,雖熱在太陰之經,而實在陽明之胃,可知下證只在陽明。太陰本無下法,腹滿亦兩經之經證,不大便而滿痛,或繞臍痛者,為實熱,屬陽明下利。而腹滿時痛,為虛寒,屬太陰寒溼,是太陰本病溼熱。又,傷寒所致之變證也,其機關在小便。小便不利,則溼熱外見而身黃,小便自利,非暴煩下利而自愈,即大便硬而不便。所以然者,脾胃相連。此脾家實,則腐穢自去,而成太陰之開。若胃家實,則地道不通,而成陽明之闔矣。故叔和知有三陽明,不知有太陰陽明證。
五
序例為太陰受病,脈當沉細,不知沉細,是太陰本病之脈,不是熱病嗌幹之脈。
蓋脈從病見,如太陰中風,則脈浮,不從藏之陰,而從風之陽也。然麻黃湯脈用桂枝者,以太陰是裡之表證,桂枝湯是裡之表藥。因脾主肌肉,宜解肌耳。
太陰傷寒,脈浮而緩者,亦非太陰本病。蓋浮為陽脈,緩為胃脈。太陰傷寒,脈不沉細,而反浮緩,是陰中有陽,脈有胃氣,所以手足自溫,而顯脾家之溼,或發黃便硬,而轉屬陽明。此脈證在太陰、陽明之間,故曰系在。若太陰自受寒邪,不應如是也。
六
太陰脈浮為在表,當見四肢煩疼等證;沉為在裡,當見腹痛吐利等證。表有風熱,可發汗,宜桂枝湯;裡有寒邪,當溫之,宜四逆輩。
太陽而脈沉者,因於寒,寒為陰邪,沉為陰脈也;太陰而脈浮者,因於風,風為陽邪,浮為陽脈也。當知脈從病變,不拘於經,故陽經有陰脈,陰經有陽脈也。世為脈至三陰,則俱沉,陰經不當發汗者,不審此耳。
七
太陰中風,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要知澀與長不併見,澀本病脈,澀而轉長,病始愈耳。風脈本浮,今浮已微,知風邪當去。澀則少氣少血,故中風。今長則氣治故愈。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太陰傷寒,手足自溫。此指表熱言也。
熱在四肢,則身體不熱可知。蓋太陽主內,表當無熱,惟四肢為諸陽之本,脾為胃行津液以灌四旁,故得主四肢,則四肢之溫熱,仍是陽明之陽也。且曰自溫,便見有時不溫,有時四逆矣。
八
《內經》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如火者,是陰氣虛而陽氣盛。風者,陽也,四肢亦陽也。兩陽相搏,是人當肉爍也,此即太陰中風證。要知太陰中風,與三陽不同。太陰之陰,名曰關蟄,故陽邪不得深入。惟病在四關久不愈,脾液不足充肌肉,故肉爍。世人最多此證。其有手足心熱者,亦中風之輕症。然太陰中風,因陰虛而陽湊之,外風為內熱所灼,但當滋陰和陽,不得祛風增熱也。
九
手足自溫句,暗對身不發熱言,非言太陰傷寒,必當手足溫也。夫病在三陽,尚有手足冷者,何況太陰?
陶氏分太陰手足溫、少陰手足寒、厥陰手足厥冷,是大背太陰手足煩熱,少陰一身手足盡熱之義矣。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寒為陰,太陰為至陰。兩陰相合,無熱可發,惟四肢為陰陽之會,故尚溫耳。惟手足自溫,中宮不遽受邪,故或發身黃,或暴煩下利自止,即自溫處,因以見脾家之實也。
十
發黃,是陽明病。太陰身當發黃,非言太陰本有發黃證也。以手足溫處,見陽明之陽盛,寒邪不得傷太陰之髒。髒無寒而身有溼,故當發黃也。若溼從尿洩,則暴煩下利仍是主輸,故不失為太陰病。若煩而不利,即胃家之實熱,非太陰之溼熱矣。此太陰傷寒全藉陽明為之根,故有轉屬之證。
東垣以有聲無聲分嘔吐,非也。嘔吐,皆有聲有物,惟乾嘔是有聲無物。嘔以水勝,屬上焦也;吐以物勝聲,屬中焦也。六經皆有嘔吐,而嘔屬少陽,以喜嘔,故吐屬太陰,而不屬陽明,亦主輸、主納之分。
十一
太陽以陰為根,而太陰以陽為本。太陽不敢妄汗,恐亡少陰之津也。太陰不敢輕下,恐傷陽明之氣也。
太陰本無下證,因太陽妄下,而陽邪下陷於太陰者,因而有桂枝加芍藥等法。太陰脈弱知胃氣易動,便當少加矣,此因裡急後重,不可不用,又不可多用,故如此叮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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