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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火部--桑柴火

《本草綱目》 · 李時珍 · 明·万历六年


(《綱目》)【主治】癰疽發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陰瘡瘰癘流注,瘡頑瘡,然火吹滅,日灸二次,未潰拔毒止痛,已潰補接陽氣,去腐生肌。凡一切補藥諸膏,宜此火煎之。但不可點艾,傷肌(時珍)。【發明】震亨曰∶火以暢達拔引鬱毒,此從治之法也。時珍曰∶桑木能利關節,養津液。得火則拔引毒瓦斯,而祛逐風寒,所以能去腐生新。《抱朴子》雲∶一切仙藥,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藥力,除風寒痺諸痛,久服終身不患風疾故也。藏器曰∶桑柴火灸蛇,則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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