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卷七--皮部論篇第五十六
皮部論篇第五十六
吳雲:皮外。諸經之分部也。高雲:皮之十二部也。手足三陽三陰。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各有分部。
脈有經紀 馬雲:脈有經紀。故靈樞有經脈篇。筋有結絡。故靈樞有經筋篇。骨有度量。故靈樞有骨度篇者。是也。
以經脈為紀 志雲:紀。記也。欲知皮之分部。當以所見之絡脈分之。然當以經脈為紀。
害蜚 馬雲:陽明而曰害蜚者。陽氣自盛。萬物陽極。則有歸陰之義。故曰害蜚。物之飛者。尤為屬陽也。(如詩經。有四月莠蔞。及本草。至夏則草枯。而有夏枯草之類。)吳雲:害。與闔同。所謂陽明為闔。是也。蜚。蠢動也。蓋陽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陽氣蠢動。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是闔其陽也。張雲:蜚。古飛字。蜚者。飛揚也。言陽盛而浮也。凡盛極者必損。故陽之盛也。在陽明。陽之損也。亦在陽明。是以陽明之陽。名曰害蜚。高雲:陽明之陽。行身之前。而主闔。闔則不開。有害於飛。故名曰害蜚。
蜚。猶開也。簡按諸注未允。蓋害盍闔。古通用。(爾雅釋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莊子則陽篇雲。闔嘗舍之。注。何不試舍其所為乎。)爾雅釋宮。闔。謂之扉。疏。闔。扇也。說文曰。闔。門扇也。一曰。閉也。蜚。音扉。害蜚。即是闔扉。門扇之謂。離合真邪論雲。陽明為闔。義相通。(害。讀為胡臘切。)
上下同法 甲乙。上上。有十二經三字。
陽主外陰主內 吳。二句。移於為紀者之下。張雲:絡為陽。故主外。經為陰。故主內。如壽夭剛柔篇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也。凡後六經之上下。五色之為病。其陰陽內外。皆同此。
樞持 甲乙。持。作杼。吳雲:樞。樞軸也。所謂少陽為樞。是也。持。把持也。蓋少陽居於表裡之間。猶持樞軸也。張雲:樞。樞機也。持。主持也。少陽居三陽表裡之間。如樞之運。而持其出入之機。故曰樞持。簡按據甲乙。樞杼。即樞軸。詩小雅。小東大東。杼柚其空。柚。軸同。淮南說林訓。黼黻之美。在於杼軸。
上下同法 甲乙。無此四字。下同。
皆少陽之絡也 吳此下。補五色診視如上六字。
在陰者主出 出。甲乙。作外。吳刪故在陽以下十九字。雲。與上文不相承。僭去之。張雲:邪必由絡入經。故其在陽者主內。言自陽分而入於內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言出於經而滲入於髒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出字義。非外出之謂。說文曰。出。進也。象草木益滋上出達也。觀下文少陰經。雲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與此出字同意。志雲:在外六經之氣。從陽而內。在內經脈之氣。從陰而外。出於皮膚。
復從皮膚。而入肌肉筋骨。以滲於臟腑募原之間。而內通於五臟。此論經脈之氣。環轉無端。蓋從內而外也。
高雲: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內。此陰陽經絡。外內出入。不獨手足少陽為然。而諸經皆然。簡按上文雲。陽主外。陰主內。則似義相戾。故張引說文。訓出為進。殆屬強解。今姑仍高義。
關樞 馬雲:蓋少陽為樞。而此太陽為三陽。最在外。則此太陽為關樞也。陰陽離合論。以陽明為闔。
太陽為開。而此以太陽為關。關者。闔也。蓋彼就表之表而言。而此對少陽而言耳。吳雲:關。固衛也。少陽為樞。轉布陽氣。太陽則約束。而固衛其轉布之陽。故曰關樞。張雲:陰陽離合論曰。太陽為開。辭異而義同也。高雲:太陽之陽。行身之背而主開。故名曰關樞。關。猶系也。樞轉始開。開之繫於樞也。簡按老子。善閉者無關楗。而不可開。說文。關。以橫木持門戶也。由是觀之。關。無開之義。吳注為長。蓋陰陽離合論開闔樞。則以形層而言。此篇則以皮部而言。此所以不能無異也。且害蜚樞持關樞之類。為三陽三陰之稱者。不過藉以見神機樞轉之義。亦宜無深意焉。
樞儒 吳雲:儒。當作 。手少陰之脈。下循 內後廉。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皆柔軟肉勝之處。故曰 。樞 者。樞機運於 內也。所謂三陰離合。少陰為樞。是也。張雲:儒。說文。柔也。王氏曰:順也。少陰為三陰開闔之樞。而陰氣柔順。故名曰樞儒。高雲:少陰之陰。從 而上注胸中而止。樞轉神機。區別水火。故名曰樞儒。儒。猶區也。簡按諸注亦未允。儒。新校正引甲乙。作 。似是。 。(音軟)或作KT。又作 。爾雅。 。謂之 。注。即櫨也。疏。謂斗拱也。蒼頡篇雲。櫨拱。柱上木也。柱上承鬥之曲木也。(見一切經音義。)少陰之陰。取名於樞上柱頭之 。故曰樞 歟。今本甲乙。作樞儒。
皆少陰之絡也 吳。此下。補五色診視如陽明七字。
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 吳雲:出。謂出於陽經也。出於陽則入於陰。入於陰。故注於骨。張雲:謂出於經而入於骨。
即前少陽經雲。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之義。
心主之陰 高雲:心主。手厥陰心主包絡也。手足無分。上下同法。故舉手之厥陰以明之。是足之厥陰。亦同於手足之厥陰也。
害肩 馬雲:肩。重也。萬物從陰而沉。而此陰氣有以殺之。故曰害肩。吳雲:厥陰脈。上抵腋下。
故曰害肩。害。闔同。蓋言闔聚陰氣於肩腋之分。所謂厥陰為闔。是也。張雲:肩。任也。載也。陽主乎運。
陰主乎載。陰盛之極。其氣必傷。是陰之盛也。在厥陰。陰之傷也。亦在厥陰。故曰害肩。然則陽明曰害蜚。
此曰害肩者。即陰極陽極之義。高雲:心主之陰。起於胸中而主闔。闔則不能外任。故名曰害肩。肩。猶任也。
簡按諸注亦未允。蓋肩。●同。KT 也。說文。KT 。屋櫨也。徐鍇雲。柱上橫木承棟者。橫之似笄也。說文又曰:關。門 櫨也。爾雅釋宮曰。關。謂之 。注。柱上 也。亦名KT 。疏。柱上方木。是也。集韻。KT 。
或作●。闔●者。謂闔扉上容樞之KT 與。
關蟄 吳雲:關。封也。所謂太陰為關。是也。(簡按陰陽離合論太陰為開。而吳雲:為關。誤也。)
蟄。蟄蟲也。蓋太陰者。裡也。裡者。子也。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猶封蟄也。張雲:關者。固於外。蟄者。伏於中。高雲:太陰之陰。循足脛。交出厥陰之前而主開。故曰關蟄。蟄。猶藏也。藏而後開。開之關於蟄也。簡按諸注亦未允。甲乙。蟄。作執。蓋蟄。是 之訛。 。 同。穀梁傳昭八年。以葛覆質以為 。範注。 。門中臬。釋文。 。門橛也。爾雅。橛。謂之 。周禮考工記鄭注。 。古文作 。乃門中橛也。
關者。取義於門中之橛。左右之扉所合處歟。
廩於腸胃 吳雲:廩。舍也。簡按王注為是。
溯然 甲乙。作淅然。吳雲:溯。淅同。灑淅惡寒也。張雲:溯然。豎起也。寒慄貌。溯。音素。逆流曰溯。簡按從甲乙為是。
感虛乃陷下 甲乙。感。作盛。似是。盛下句。
肉爍 吳雲:肉熱也。張雲:銷鑠也。簡按逆調論。肉爍。王注。爍。言消也。是。
破 吳雲: 者。肩肘髀厭皮肉也。 破者。人熱盛則反側多。而皮破也。(詳見玉機真髒論注。)
毛直而破 張雲:液不足。而皮毛枯願也。
不與 吳雲:不及也。言邪客皮部。則部中壅滯。經氣不及。而生大病也。張雲:若不預為之治。則邪將日深。而變生大病也。與。預同。高雲:若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也。與。去聲。簡按甲乙。作不愈。義尤明顯。
吳雲:皮外。諸經之分部也。高雲:皮之十二部也。手足三陽三陰。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各有分部。
脈有經紀 馬雲:脈有經紀。故靈樞有經脈篇。筋有結絡。故靈樞有經筋篇。骨有度量。故靈樞有骨度篇者。是也。
以經脈為紀 志雲:紀。記也。欲知皮之分部。當以所見之絡脈分之。然當以經脈為紀。
害蜚 馬雲:陽明而曰害蜚者。陽氣自盛。萬物陽極。則有歸陰之義。故曰害蜚。物之飛者。尤為屬陽也。(如詩經。有四月莠蔞。及本草。至夏則草枯。而有夏枯草之類。)吳雲:害。與闔同。所謂陽明為闔。是也。蜚。蠢動也。蓋陽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陽氣蠢動。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是闔其陽也。張雲:蜚。古飛字。蜚者。飛揚也。言陽盛而浮也。凡盛極者必損。故陽之盛也。在陽明。陽之損也。亦在陽明。是以陽明之陽。名曰害蜚。高雲:陽明之陽。行身之前。而主闔。闔則不開。有害於飛。故名曰害蜚。
蜚。猶開也。簡按諸注未允。蓋害盍闔。古通用。(爾雅釋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莊子則陽篇雲。闔嘗舍之。注。何不試舍其所為乎。)爾雅釋宮。闔。謂之扉。疏。闔。扇也。說文曰。闔。門扇也。一曰。閉也。蜚。音扉。害蜚。即是闔扉。門扇之謂。離合真邪論雲。陽明為闔。義相通。(害。讀為胡臘切。)
上下同法 甲乙。上上。有十二經三字。
陽主外陰主內 吳。二句。移於為紀者之下。張雲:絡為陽。故主外。經為陰。故主內。如壽夭剛柔篇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也。凡後六經之上下。五色之為病。其陰陽內外。皆同此。
樞持 甲乙。持。作杼。吳雲:樞。樞軸也。所謂少陽為樞。是也。持。把持也。蓋少陽居於表裡之間。猶持樞軸也。張雲:樞。樞機也。持。主持也。少陽居三陽表裡之間。如樞之運。而持其出入之機。故曰樞持。簡按據甲乙。樞杼。即樞軸。詩小雅。小東大東。杼柚其空。柚。軸同。淮南說林訓。黼黻之美。在於杼軸。
上下同法 甲乙。無此四字。下同。
皆少陽之絡也 吳此下。補五色診視如上六字。
在陰者主出 出。甲乙。作外。吳刪故在陽以下十九字。雲。與上文不相承。僭去之。張雲:邪必由絡入經。故其在陽者主內。言自陽分而入於內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言出於經而滲入於髒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出字義。非外出之謂。說文曰。出。進也。象草木益滋上出達也。觀下文少陰經。雲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與此出字同意。志雲:在外六經之氣。從陽而內。在內經脈之氣。從陰而外。出於皮膚。
復從皮膚。而入肌肉筋骨。以滲於臟腑募原之間。而內通於五臟。此論經脈之氣。環轉無端。蓋從內而外也。
高雲: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內。此陰陽經絡。外內出入。不獨手足少陽為然。而諸經皆然。簡按上文雲。陽主外。陰主內。則似義相戾。故張引說文。訓出為進。殆屬強解。今姑仍高義。
關樞 馬雲:蓋少陽為樞。而此太陽為三陽。最在外。則此太陽為關樞也。陰陽離合論。以陽明為闔。
太陽為開。而此以太陽為關。關者。闔也。蓋彼就表之表而言。而此對少陽而言耳。吳雲:關。固衛也。少陽為樞。轉布陽氣。太陽則約束。而固衛其轉布之陽。故曰關樞。張雲:陰陽離合論曰。太陽為開。辭異而義同也。高雲:太陽之陽。行身之背而主開。故名曰關樞。關。猶系也。樞轉始開。開之繫於樞也。簡按老子。善閉者無關楗。而不可開。說文。關。以橫木持門戶也。由是觀之。關。無開之義。吳注為長。蓋陰陽離合論開闔樞。則以形層而言。此篇則以皮部而言。此所以不能無異也。且害蜚樞持關樞之類。為三陽三陰之稱者。不過藉以見神機樞轉之義。亦宜無深意焉。
樞儒 吳雲:儒。當作 。手少陰之脈。下循 內後廉。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皆柔軟肉勝之處。故曰 。樞 者。樞機運於 內也。所謂三陰離合。少陰為樞。是也。張雲:儒。說文。柔也。王氏曰:順也。少陰為三陰開闔之樞。而陰氣柔順。故名曰樞儒。高雲:少陰之陰。從 而上注胸中而止。樞轉神機。區別水火。故名曰樞儒。儒。猶區也。簡按諸注亦未允。儒。新校正引甲乙。作 。似是。 。(音軟)或作KT。又作 。爾雅。 。謂之 。注。即櫨也。疏。謂斗拱也。蒼頡篇雲。櫨拱。柱上木也。柱上承鬥之曲木也。(見一切經音義。)少陰之陰。取名於樞上柱頭之 。故曰樞 歟。今本甲乙。作樞儒。
皆少陰之絡也 吳。此下。補五色診視如陽明七字。
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 吳雲:出。謂出於陽經也。出於陽則入於陰。入於陰。故注於骨。張雲:謂出於經而入於骨。
即前少陽經雲。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之義。
心主之陰 高雲:心主。手厥陰心主包絡也。手足無分。上下同法。故舉手之厥陰以明之。是足之厥陰。亦同於手足之厥陰也。
害肩 馬雲:肩。重也。萬物從陰而沉。而此陰氣有以殺之。故曰害肩。吳雲:厥陰脈。上抵腋下。
故曰害肩。害。闔同。蓋言闔聚陰氣於肩腋之分。所謂厥陰為闔。是也。張雲:肩。任也。載也。陽主乎運。
陰主乎載。陰盛之極。其氣必傷。是陰之盛也。在厥陰。陰之傷也。亦在厥陰。故曰害肩。然則陽明曰害蜚。
此曰害肩者。即陰極陽極之義。高雲:心主之陰。起於胸中而主闔。闔則不能外任。故名曰害肩。肩。猶任也。
簡按諸注亦未允。蓋肩。●同。KT 也。說文。KT 。屋櫨也。徐鍇雲。柱上橫木承棟者。橫之似笄也。說文又曰:關。門 櫨也。爾雅釋宮曰。關。謂之 。注。柱上 也。亦名KT 。疏。柱上方木。是也。集韻。KT 。
或作●。闔●者。謂闔扉上容樞之KT 與。
關蟄 吳雲:關。封也。所謂太陰為關。是也。(簡按陰陽離合論太陰為開。而吳雲:為關。誤也。)
蟄。蟄蟲也。蓋太陰者。裡也。裡者。子也。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猶封蟄也。張雲:關者。固於外。蟄者。伏於中。高雲:太陰之陰。循足脛。交出厥陰之前而主開。故曰關蟄。蟄。猶藏也。藏而後開。開之關於蟄也。簡按諸注亦未允。甲乙。蟄。作執。蓋蟄。是 之訛。 。 同。穀梁傳昭八年。以葛覆質以為 。範注。 。門中臬。釋文。 。門橛也。爾雅。橛。謂之 。周禮考工記鄭注。 。古文作 。乃門中橛也。
關者。取義於門中之橛。左右之扉所合處歟。
廩於腸胃 吳雲:廩。舍也。簡按王注為是。
溯然 甲乙。作淅然。吳雲:溯。淅同。灑淅惡寒也。張雲:溯然。豎起也。寒慄貌。溯。音素。逆流曰溯。簡按從甲乙為是。
感虛乃陷下 甲乙。感。作盛。似是。盛下句。
肉爍 吳雲:肉熱也。張雲:銷鑠也。簡按逆調論。肉爍。王注。爍。言消也。是。
破 吳雲: 者。肩肘髀厭皮肉也。 破者。人熱盛則反側多。而皮破也。(詳見玉機真髒論注。)
毛直而破 張雲:液不足。而皮毛枯願也。
不與 吳雲:不及也。言邪客皮部。則部中壅滯。經氣不及。而生大病也。張雲:若不預為之治。則邪將日深。而變生大病也。與。預同。高雲:若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也。與。去聲。簡按甲乙。作不愈。義尤明顯。
同书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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