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
林校曰:按全元起注本雲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太素》《千金》同。楊上善雲:“上古聖人使人行者,身先行之,為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勝有言之教,故下百姓仿行者眾。故曰“下皆為之”。澍案:全本、楊本、孫本及楊說是也。夫“上古聖人之教也”句、“下皆為之”句,下皆為之言下皆化之也,書《梓材》“厥亂為民”,《論衡·效力篇》引作“厥率化民”是“為”即“化”也。王本作謂者為之借字耳。僖五年《左傳》曰一之謂甚其可乎?《六微旨大論》曰:“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昭元年《傳》曰“此之謂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見十年。”《傳》曰“佻謂甚矣,而壹用之廿一年。”《傳》曰“登之謂甚,吾又重之。”《周語》曰“守府之謂多,胡可興也。”《晉語》曰“八年之謂多矣,何以能久。”《大戴禮·少間篇》曰“何謂其不同也。”此從元本。《楚策》曰“人皆以為公不善於富摯”。《管子·霸言篇》曰“故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而我不謂貪者”。《韓詩外傳》曰:“王欲用女,何謂辭之”。又曰“何謂而泣也。”《淮南·閒篇》曰:“國危而不安,患結而不解,何謂貴智。”《列女傳·仁智傳》曰:“知此謂誰。”《新序雜字篇》曰“何謂至於此也。”《漢書·文帝紀》曰:“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以上並以“謂”為“為”,“為”與“謂”一聲之轉,故二字往往通用。《說苑·君道篇》“則何為不具官乎!”《晏子春秋·問篇》“為作謂”。《呂氏春秋·精輸篇》“胡為不可”。《淮南·道應篇》“為”作“謂”。《文子·微明篇》居知所為。《淮南·人閒篇》“為”作“謂”此從道藏本。《漢書·高帝紀》“酈食其為裡監門。”《英布傳》“胡為廢上計而出下計。”《史記》“為”並作“謂”,正如《素問》“下皆為之”,而王氏所據本“為”字作“謂”,蓋假借皆主乎聲。語辭之為通作謂,行為之為通作謂,作為之為通作謂,故“化為”之“為”亦通作“謂”。王氏不達,誤以“謂”為告謂之謂,乃升下字於上句也字之上。以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為句,“皆謂之”三字下屬為句,失其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