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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身無奇病

《素問校義》 · 清·胡澍


“唯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澍案此言聖人順於天地四時之道,故身無病,無取於奇病也。王注訓奇病為他疾,亦非其義。“奇”當為“苛”字,形相似而誤。苛亦病也。古人自有復語耳,字本作“痾”。《說文》“痾,病也。”引《五行傳》曰“時即有口痾,或作痾”。《廣雅》“痾也。”《洪範·五行傳》“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鄭注曰“痾,病也,通作苛”。《呂氏春秋·審時篇》“身無苛殃。”高誘曰“苛,病。”《至真要大論》曰:“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管子·小問篇》曰“除君苛疾,苛疾即苛病也疾與病,析言則異,渾言則通”。下文“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上承此文而言,則奇病之當作苛病明矣。苛疾與災害對舉,則苛亦為病明矣。王注於本篇之“苛疾”曰“苛者,重也。”於至真要大論之“苛疾”曰“苛,重也。”不知此所謂“苛疾”與生氣通天論雖有“大風苛毒”,六元正紀大論“暴過不生苛疾不起”之“苛”異義六元正紀大論注“苛,重也”。彼以苛毒與大風相對,與暴過相對,此則苛疾與災害對,與生化對,文變而義自殊,言各有當,混而一之,則通於彼者必閡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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