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肩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肩井〔1〕,在肩上陷解〔2〕中,缺盆上大骨前〔3〕,手足〔4〕少陽、陽維〔5〕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肩井 穴在肩上,孔深如井,故名肩井。
〔2〕解 原作“者”,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解,分解也,此指間隙,與《資生經》引《明堂》作“罅”義同。
〔3〕大骨前 大骨,指肩胛岡。《銅人》卷四雲:“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中,一名髆井。”此言具體取穴方法,可參。
〔4〕足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6〕五壯 原作“三壯”,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針灸聚英》卷一下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按:
此穴不可深刺,刺深則洩氣傷人,故《聖惠方》卷九十九曰:“針不得深,深即令人悶。《甲乙經》雲:針只可五分。此膊井脈,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藏氣,若深,使引五藏之氣,乃令人短壽。大肥人亦可倍之。若悶倒不識人,即須三里下氣,先補而不用瀉,須臾即平復如故。雖不悶倒,但針膊井,即須三里下氣,大良。”
肩貞〔1〕,在肩曲胛下〔2〕,兩骨解間〔3〕,肩髃〔4〕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5〕。刺入八分,灸三壯。
〔1〕肩貞 貞,正也。《尚書·太甲下》:“萬邦以貞。”孔安國傳:“貞,正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中,是肩之正處也。”
〔2〕曲胛下 當肩胛骨外緣彎曲處下方。
〔3〕兩骨解間 指肩胛骨與肱骨分解之間隙。
〔4〕肩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肩髃,骨名,亦穴名。
〔5〕手太陽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太陽小腸經。《醫心方》卷二則作“手陽明”,今皆從本經。
巨骨〔1〕,在肩〔2〕端上行兩叉骨間〔3〕陷者中,手陽明、蹻〔4〕脈〔5〕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巨骨 巨,大也。穴在肩端橫大之骨處,故名巨骨。
〔2〕肩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尖”字。
〔3〕兩叉骨間 《針灸經穴概要》引《和漢三才圖會》:“蓋肩前骨與背大骨會於肩端處,名叉骨。”此當指鎖骨外側段與肩胛骨肩峰起始部之間所構成的叉骨間。
〔4〕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5〕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6〕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作“三壯”,與《氣府論》注同。
天窌〔1〕,在肩缺盆中上〔2〕,毖骨〔3〕之際〔4〕陷者中,手足〔5〕少陽、陽維〔6〕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1〕天窌 窌指空穴,肩處高位以應天部,故名天窌。
〔2〕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毖骨 毖,《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此下明抄本有“音秘”二小字音注。《經穴匯解》卷二:“肩髃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內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按毖,《說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玉篇·比部》:“毖,彼冀切。”《廣韻·至韻》:“兵媚切。”故明抄本“音秘”,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故疑“毖”為“宓”之誤。宓,一為房六切,與伏通。《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後也。伏,亦作宓。”一為美筆切,音義同密。《玉篇·宀部》:“宓,靜也,今作密。”是則宓與伏互通,宓與毖同音,或系通假,故似以作宓為是。
〔4〕際 原作“間”,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陬”。《說文·部》:“陬,阪隅也。……隅,陬也。”段玉裁注:“謂阪之角也。……引伸為凡隅之偁。”又注:“上言阪,此不言阪者,不主謂阪之隅也,《考工記》:宮隅、城隅,謂角浮思也。《大雅》:惟德之隅。《傅》曰:隅,亷也。今人謂邊為亷。”是作“際”或“”,義相近,均通。
〔5〕足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6〕維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脈”二字。
肩髃〔1〕,在肩端兩骨間〔2〕,手陽明、蹻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1〕肩髃 髃,骨名,亦作腢。《說文·骨部》:“髃,肩前也。”段玉裁注:“士喪禮記:即床而奠,當腢。注曰:腢,肩頭也。腢即髃字。……髃之言隅也,如物之有隅也。”《廣韻·虞韻》:“髃腢,膊前骨,謂之髃,或從肉。”髃當肩之角隅,此穴當肩髃骨之處,故名。
〔2〕肩端兩骨間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雲“陷者宛宛中,舉臂取之”。《千金》卷二十九注云“《脈極篇》雲: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外臺》名扁骨。”指出本穴具體部位及取穴方法,可參。此位乃指肩峰前下方,當肩峰與肱骨大結節之間。
肩窌〔1〕,在肩端臑上〔2〕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3〕。刺入七分,灸三壯。
〔1〕肩窌 穴處肩端之窌孔,故名肩窌。
〔2〕上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有“陷中”二字,可參。
〔3〕手少陽脈氣所發 原脫,文末原校雲:“《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同《氣府論》注,今據補,並刪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為大腸手陽明脈穴。
臑腧〔1〕,在肩窌〔2〕後大骨下,胛上亷陷者中,手足〔3〕太陽、陽維、蹻脈〔4〕之會,舉擘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1〕臑腧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此腧穴在臑上部,故名臑腧。
〔2〕肩窌 原作“肩臑”,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足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補。
〔4〕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經”二字。按此可進而證之王注原無足太陽。
秉風〔1〕,在俠天窌外〔2〕,肩上小髃骨〔3〕後,舉臂有空〔4〕,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秉風 《經穴解·小腸經》:“穴在肩之上,正為風之自外來者所中,故名秉風。”《醫經理解·穴名解》:“蓋肩骨當風處也。”按秉與稟通。《楚辭·天問》:“該秉季德。”。稟,承受也。穴當肩部易受風處,故名秉風。
〔2〕在俠天窌外 原作“俠人窌在外”,文義不通,據《外臺》三十九,並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正抄本改。
〔3〕小髃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骨,《外臺》卷三十九無。《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無小、骨二字。《釋骨》:“骨之起者,曰髃骨,曰肩前髃。微起者,曰小髃骨。”
〔4〕舉臂有空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四宇。按此與下文“舉臂取之”義重。且此前肩窌、臑腧皆不言“舉臂有空”,故疑後人粘注混入。
天宗〔1〕,在秉風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宗 宗,眾多也。《廣雅·釋詁》:“宗……眾也。”王念孫疏證:“宗者,同人六二、同人於宗、《楚辭·招魂》室家遂宗。荀爽、王逸注並雲,宗,眾也。”按三陽脈陽之多少,以太陽為最多,而背又為陽中之陽,天又陽也。此穴屬手太陽脈,居於天位背部多陽之地,故名天宗。
肩外俞〔1〕在肩胛上亷,去脊三寸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2〕,灸三壯。
〔1〕肩外俞 俞穴在肩部偏外,故名肩外俞。《經穴解·小腸經》:“以穴在肩之外也,故名之。”
〔2〕留七呼 原脫,據正抄本補。《醫心方》卷二作“留六呼”。
肩中俞〔1〕,在肩胛內亷,去脊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肩中俞 中,內也。俞穴在肩部偏內,故名肩中俞。
曲垣〔1〕,在肩中央曲胛〔2〕陷者中,按之痛應手〔3〕,刺入〔4〕九分,灸十壯。
〔1〕曲垣 穴在曲胛處,曲胛曲折隆起如垣,故名曲垣。
〔2〕曲胛 《釋骨》:“肩胛之在上屈折者,曰肩曲胛。其近小髃骨者,曰肩中央曲胛。”
〔3〕痛應手 原作“動脈應手”,《外臺》卷三十九作“痛應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應手痛”,義同。今據《外臺》改。
〔4〕入 此下原衍“八”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刪。
按:
以上肩外俞、肩中俞、曲垣三穴,本經不言屬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則列入手太陽小腸經,後皆從之。
缺盆〔1〕,一名天蓋,在肩上橫骨上〔2〕陷者中〔3〕,刺入三分〔4〕,留七呼〔5〕,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6〕。《骨空論》注云:手陽明脈氣所發。《氣府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1〕缺盆 穴處陷缺如盆,故名缺盆。
〔2〕橫骨上 上,原脫,據正抄本補。橫骨上,乃鎖骨之上。
〔3〕中 此下正抄本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足陽明脈氣所發”七字。《素問·刺熱》、《素問·骨空論》及《素問·水熱穴論》則作“手陽明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而《醫心方》卷二則雲“足少陽膽”。《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按缺盆處為多條經脈上下往來之道,故古文獻對其經屬關係,說法不一。若據經脈所云,手陽明脈“下入缺盆”,足陽明脈其支者,亦“入缺盆”,是手足陽明脈氣,均發乎此。故《素問·骨空論》新校正雲:“按《氣府論》作足陽明,此雲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若二經俱發乎此,按本經文例,似應作“手足陽明脈之會”,或幾脈之會為是。
〔4〕三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作“二分”。
〔5〕呼 此下正抄本有“禁深”二字。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按本穴不可針深,針深必傷肺氣,呼吸氣逆。故《素問·刺禁論》雲:“刺缺盆中內陷,氣洩,令人喘欬逆。”王冰注云:“五藏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欬。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洩,故令人喘欬逆也。”此與本文義同。
臑會〔1〕,一名臑窌〔2〕,在臂〔3〕前亷,去肩頭〔4〕三寸,手陽明之絡,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手陽明、手少陽絡脈之會〔5〕。
〔1〕臑會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穴在臑部,為手陽明與手少陽絡脈之會,故名臑會。
〔2〕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臂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肩”,當以本經為是。
〔4〕頭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端”,義同。《禮記·檀弓上》:“柏槨以端。”孔穎達正義:“端猶頭也。”
〔5〕絡脈之會 絡,原作“結”,據明抄本改。絡脈,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二絡氣”。
按:
此穴本經不言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大腸手陽明脈,《千金》卷二十九列入肺手太陰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少陽三焦經,後皆從之。
肩井〔1〕,在肩上陷解〔2〕中,缺盆上大骨前〔3〕,手足〔4〕少陽、陽維〔5〕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肩井 穴在肩上,孔深如井,故名肩井。
〔2〕解 原作“者”,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解,分解也,此指間隙,與《資生經》引《明堂》作“罅”義同。
〔3〕大骨前 大骨,指肩胛岡。《銅人》卷四雲:“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中,一名髆井。”此言具體取穴方法,可參。
〔4〕足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6〕五壯 原作“三壯”,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針灸聚英》卷一下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按:
此穴不可深刺,刺深則洩氣傷人,故《聖惠方》卷九十九曰:“針不得深,深即令人悶。《甲乙經》雲:針只可五分。此膊井脈,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藏氣,若深,使引五藏之氣,乃令人短壽。大肥人亦可倍之。若悶倒不識人,即須三里下氣,先補而不用瀉,須臾即平復如故。雖不悶倒,但針膊井,即須三里下氣,大良。”
肩貞〔1〕,在肩曲胛下〔2〕,兩骨解間〔3〕,肩髃〔4〕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5〕。刺入八分,灸三壯。
〔1〕肩貞 貞,正也。《尚書·太甲下》:“萬邦以貞。”孔安國傳:“貞,正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中,是肩之正處也。”
〔2〕曲胛下 當肩胛骨外緣彎曲處下方。
〔3〕兩骨解間 指肩胛骨與肱骨分解之間隙。
〔4〕肩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肩髃,骨名,亦穴名。
〔5〕手太陽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太陽小腸經。《醫心方》卷二則作“手陽明”,今皆從本經。
巨骨〔1〕,在肩〔2〕端上行兩叉骨間〔3〕陷者中,手陽明、蹻〔4〕脈〔5〕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巨骨 巨,大也。穴在肩端橫大之骨處,故名巨骨。
〔2〕肩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尖”字。
〔3〕兩叉骨間 《針灸經穴概要》引《和漢三才圖會》:“蓋肩前骨與背大骨會於肩端處,名叉骨。”此當指鎖骨外側段與肩胛骨肩峰起始部之間所構成的叉骨間。
〔4〕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5〕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6〕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作“三壯”,與《氣府論》注同。
天窌〔1〕,在肩缺盆中上〔2〕,毖骨〔3〕之際〔4〕陷者中,手足〔5〕少陽、陽維〔6〕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1〕天窌 窌指空穴,肩處高位以應天部,故名天窌。
〔2〕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毖骨 毖,《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此下明抄本有“音秘”二小字音注。《經穴匯解》卷二:“肩髃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內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按毖,《說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玉篇·比部》:“毖,彼冀切。”《廣韻·至韻》:“兵媚切。”故明抄本“音秘”,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故疑“毖”為“宓”之誤。宓,一為房六切,與伏通。《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後也。伏,亦作宓。”一為美筆切,音義同密。《玉篇·宀部》:“宓,靜也,今作密。”是則宓與伏互通,宓與毖同音,或系通假,故似以作宓為是。
〔4〕際 原作“間”,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陬”。《說文·部》:“陬,阪隅也。……隅,陬也。”段玉裁注:“謂阪之角也。……引伸為凡隅之偁。”又注:“上言阪,此不言阪者,不主謂阪之隅也,《考工記》:宮隅、城隅,謂角浮思也。《大雅》:惟德之隅。《傅》曰:隅,亷也。今人謂邊為亷。”是作“際”或“”,義相近,均通。
〔5〕足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6〕維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脈”二字。
肩髃〔1〕,在肩端兩骨間〔2〕,手陽明、蹻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1〕肩髃 髃,骨名,亦作腢。《說文·骨部》:“髃,肩前也。”段玉裁注:“士喪禮記:即床而奠,當腢。注曰:腢,肩頭也。腢即髃字。……髃之言隅也,如物之有隅也。”《廣韻·虞韻》:“髃腢,膊前骨,謂之髃,或從肉。”髃當肩之角隅,此穴當肩髃骨之處,故名。
〔2〕肩端兩骨間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雲“陷者宛宛中,舉臂取之”。《千金》卷二十九注云“《脈極篇》雲: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外臺》名扁骨。”指出本穴具體部位及取穴方法,可參。此位乃指肩峰前下方,當肩峰與肱骨大結節之間。
肩窌〔1〕,在肩端臑上〔2〕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3〕。刺入七分,灸三壯。
〔1〕肩窌 穴處肩端之窌孔,故名肩窌。
〔2〕上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有“陷中”二字,可參。
〔3〕手少陽脈氣所發 原脫,文末原校雲:“《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同《氣府論》注,今據補,並刪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為大腸手陽明脈穴。
臑腧〔1〕,在肩窌〔2〕後大骨下,胛上亷陷者中,手足〔3〕太陽、陽維、蹻脈〔4〕之會,舉擘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1〕臑腧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此腧穴在臑上部,故名臑腧。
〔2〕肩窌 原作“肩臑”,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足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補。
〔4〕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經”二字。按此可進而證之王注原無足太陽。
秉風〔1〕,在俠天窌外〔2〕,肩上小髃骨〔3〕後,舉臂有空〔4〕,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秉風 《經穴解·小腸經》:“穴在肩之上,正為風之自外來者所中,故名秉風。”《醫經理解·穴名解》:“蓋肩骨當風處也。”按秉與稟通。《楚辭·天問》:“該秉季德。”。稟,承受也。穴當肩部易受風處,故名秉風。
〔2〕在俠天窌外 原作“俠人窌在外”,文義不通,據《外臺》三十九,並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正抄本改。
〔3〕小髃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骨,《外臺》卷三十九無。《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無小、骨二字。《釋骨》:“骨之起者,曰髃骨,曰肩前髃。微起者,曰小髃骨。”
〔4〕舉臂有空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四宇。按此與下文“舉臂取之”義重。且此前肩窌、臑腧皆不言“舉臂有空”,故疑後人粘注混入。
天宗〔1〕,在秉風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宗 宗,眾多也。《廣雅·釋詁》:“宗……眾也。”王念孫疏證:“宗者,同人六二、同人於宗、《楚辭·招魂》室家遂宗。荀爽、王逸注並雲,宗,眾也。”按三陽脈陽之多少,以太陽為最多,而背又為陽中之陽,天又陽也。此穴屬手太陽脈,居於天位背部多陽之地,故名天宗。
肩外俞〔1〕在肩胛上亷,去脊三寸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2〕,灸三壯。
〔1〕肩外俞 俞穴在肩部偏外,故名肩外俞。《經穴解·小腸經》:“以穴在肩之外也,故名之。”
〔2〕留七呼 原脫,據正抄本補。《醫心方》卷二作“留六呼”。
肩中俞〔1〕,在肩胛內亷,去脊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肩中俞 中,內也。俞穴在肩部偏內,故名肩中俞。
曲垣〔1〕,在肩中央曲胛〔2〕陷者中,按之痛應手〔3〕,刺入〔4〕九分,灸十壯。
〔1〕曲垣 穴在曲胛處,曲胛曲折隆起如垣,故名曲垣。
〔2〕曲胛 《釋骨》:“肩胛之在上屈折者,曰肩曲胛。其近小髃骨者,曰肩中央曲胛。”
〔3〕痛應手 原作“動脈應手”,《外臺》卷三十九作“痛應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應手痛”,義同。今據《外臺》改。
〔4〕入 此下原衍“八”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刪。
按:
以上肩外俞、肩中俞、曲垣三穴,本經不言屬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則列入手太陽小腸經,後皆從之。
缺盆〔1〕,一名天蓋,在肩上橫骨上〔2〕陷者中〔3〕,刺入三分〔4〕,留七呼〔5〕,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6〕。《骨空論》注云:手陽明脈氣所發。《氣府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1〕缺盆 穴處陷缺如盆,故名缺盆。
〔2〕橫骨上 上,原脫,據正抄本補。橫骨上,乃鎖骨之上。
〔3〕中 此下正抄本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足陽明脈氣所發”七字。《素問·刺熱》、《素問·骨空論》及《素問·水熱穴論》則作“手陽明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而《醫心方》卷二則雲“足少陽膽”。《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按缺盆處為多條經脈上下往來之道,故古文獻對其經屬關係,說法不一。若據經脈所云,手陽明脈“下入缺盆”,足陽明脈其支者,亦“入缺盆”,是手足陽明脈氣,均發乎此。故《素問·骨空論》新校正雲:“按《氣府論》作足陽明,此雲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若二經俱發乎此,按本經文例,似應作“手足陽明脈之會”,或幾脈之會為是。
〔4〕三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作“二分”。
〔5〕呼 此下正抄本有“禁深”二字。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按本穴不可針深,針深必傷肺氣,呼吸氣逆。故《素問·刺禁論》雲:“刺缺盆中內陷,氣洩,令人喘欬逆。”王冰注云:“五藏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欬。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洩,故令人喘欬逆也。”此與本文義同。
臑會〔1〕,一名臑窌〔2〕,在臂〔3〕前亷,去肩頭〔4〕三寸,手陽明之絡,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手陽明、手少陽絡脈之會〔5〕。
〔1〕臑會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穴在臑部,為手陽明與手少陽絡脈之會,故名臑會。
〔2〕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臂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肩”,當以本經為是。
〔4〕頭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端”,義同。《禮記·檀弓上》:“柏槨以端。”孔穎達正義:“端猶頭也。”
〔5〕絡脈之會 絡,原作“結”,據明抄本改。絡脈,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二絡氣”。
按:
此穴本經不言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大腸手陽明脈,《千金》卷二十九列入肺手太陰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少陽三焦經,後皆從之。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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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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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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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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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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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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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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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