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是謂因天之敘”,見《靈樞·邪客》、《太素·脈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少陰脈獨無俞之生理與病機方面的有關問題及心手少陰脈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與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
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脈也〔1〕。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2〕,為帝王〔3〕,精神之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客也〔4〕,客〔5〕之則心傷,心傷〔6〕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者〔7〕,心主之脈也,故獨無俞焉〔8〕。
曰:少陰脈獨無俞者,心不病乎?曰:其外經脈病〔9〕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10〕於掌後兌骨之端〔11〕,其餘脈〔12〕出入曲折,其行之徐疾〔13〕,皆如手厥陰〔14〕心主之脈行也。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15〕取之。是謂因衝而洩〔16〕,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敘〔17〕。
〔1〕少陰者,心脈也 少陰,指手少陰,因上文黃帝提問中已明言為手少陰,而此言少陰者,省文也。心脈,心之經脈,此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心手少陰之脈”,義同。
〔2〕五藏六府之大主也 《素問·靈蘭秘典論》雲:“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王冰注:“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清靜棲靈,故曰神明出焉。”大主,君王也。《左傳·僖十年》:“不十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杜預注:“大主,秦也。”
〔3〕為帝王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脈經》卷六第三作“心為帝王”,《外臺》卷三十九載五藏官,心亦作“帝王”。足證本經亦有所據。《靈樞》與《太素》均無此三字。
〔4〕邪弗能客也 客,原作“容”,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又《靈樞》雖亦作“容”,然據其篇名“邪客”之義及該篇論邪客內容,是亦當作“客”,足證作“容”,誤也。
〔5〕客 原作“容”,正抄本同,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
〔6〕心傷 明抄本無此二字。據上下句式,明抄本有脫文。
〔7〕包絡者 包絡,明抄本無。者,連上句讀,文義欠安,不如底本義勝。
〔8〕獨無俞焉 《太素》注:“《明堂》少陰亦有五輸主病,不得無輸,即其信也。”《靈樞發微·邪客》注:“此承上文而明手少陰心經不必有治病之腧也。腧者,穴也。前《本輸篇》止言心出於中衝云云,而不言心經者,豈心經獨無治病之輸乎?非謂心經無輸穴也。伯言少陰者,心之脈也,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其髒堅固,邪不能容……故凡諸邪之在心者,皆不在心,而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遂得以同於心主之脈,而即以心主稱之也。故治病者,亦治心包絡之穴而已,獨不取於心之輸者有以哉。”《靈樞集註·邪客》張志聰注:“包絡者,心主之脈也,獨無腧者,包絡代輸其血氣也。”馬、張二說義同。《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為心之衛……然心為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絡之腧,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陰一經,所以獨無腧焉。”以上諸說,義尚不一,楊上善以《明堂》為據,似對少陰獨無腧說,持否定意見,馬蒔與張志聰氏,基本上是隨文順釋,持以心包代心說,張介賓氏除持此論外,又提出一髒二經說。詳查《內經》有關經絡說,有十二脈與十一脈兩種學術體系,本文當與《靈樞·本輸》,同是在十一脈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學說,它與馬王堆漢墓帛書《陰陽十一脈灸經》、《足臂十一脈灸經》應系同源。而《明堂》腧穴,則應是在十二脈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就腧穴主治而言,較本文提出的“外經脈病而藏不病”說,也有所突破。故對本文所謂“手少陰之脈獨無俞”,應從不同學術體系方面去理解。
〔9〕外經脈病 《靈樞發微》注:“心經之病,在於外經,凡經脈之行於外者偶病耳。心之內藏則不容病者也。”
〔10〕獨取其經 獨取手少陰本經腧穴。
〔11〕兌骨之端 兌通“鋭”,此指神門穴。
〔12〕其餘脈 《太素》注:“餘謂十種經脈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其餘手足十二經脈之出入曲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蓋言十二經脈相同,非少陰之獨無腧也。”
〔13〕其行之徐疾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4〕手厥陰 原作“手少陰”,此下原校雲:“少陰少字,宜作太字,《同人經》作厥字。”明抄本作“手太陰”,“太”下原校雲:“此太字誤也,按《銅人經》是厥字。”正抄本作“手厥陰”。《靈樞》作“手少陰”,《太素》作“手太陰”。按原校言《銅人經》,今本《銅人》中無此文,不知何據,然按文義,當以作手厥陰為是,故據正抄本改,並刪原校。
〔15〕以 明抄本作“行”,疑誤。
〔16〕因衝而洩 洩,明抄本作“瀉”,從補瀉的用詞講,作“瀉”義勝。《太素》注:“因衝,衝,盛也。”
〔17〕因天之敘 敘,《靈樞》、《太素》作“序”,敘與序義同。《說文·攴部》:“敘,次第也。”敘,敘之俗體。《太素》注:“是謂因天四時之序,得邪去真存也。”
心出少衝〔1〕,少衝者,木也,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內亷〔3〕之端,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4〕無治者,邪弗能客〔5〕也。故曰無腧焉〔6〕。
〔1〕少衝 衝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少者,脈氣尚未壯也。故名少衝。
〔2〕內亷 詳本卷手足部內外側之穴,均作“側”,此作“亷”者,疑誤。
〔3〕角 原脫,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諸井穴文例補。
〔4〕一 明抄本作“一有”當作“有一”為是。
〔5〕客 原作“容”,據明抄本及前段文義改。
〔6〕少陰八穴……故曰無腧焉 原為大字正文,明抄本同,正抄本無此二十二字。按本文與全卷體例殊異,且文中言“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今詳本經有少衝、少府、靈道、極泉四穴,在腧穴主治中,未見提及,然《外臺》卷三十九中,八穴均列有主治。《外臺》卷三十九內容,又系源於《甲乙》與《明堂》,是本經四穴未見主治,疑有脫文。另以一穴無治,釋獨無腧,於理難通。綜上所述,本文必系後人註文混入正文,姑變為小字註文以存其說。
少府〔1〕者,火也,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宮〔2〕,手少陰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三分,灸三壯〔3〕。
〔1〕少府 府者,脈氣匯聚之處。本穴為手少陰之滎穴,滎者,小水也,象氣尚未壯,仍當稱少,故穴名少府。
〔2〕直勞宮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本穴與勞宮穴橫平相直。
〔3〕灸三壯 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資生經》引《明堂》補。
神門〔1〕者,上也,一名兌衝〔2〕,一名中都,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陰陽類〔3〕論》注云:神門在掌後五分,當小指間〔4〕。
〔1〕神門 《素問·至真要大論》論“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時雲“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氣也。”又論“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時,亦云“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脈氣。”足證神門穴於手少脈至關重要,心藏神,穴當心神之門戶,故名神門。
〔2〕兌衝 鋭衝也,因穴在掌後鋭骨之端,故名兌衝。
〔3〕類 原脫,據《素問·陰陽類論》補。
〔4〕《素問·陰陽類論》注……當小指間 今本《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作:“少陰脈謂手掌後同身寸之五分,當小指神門之脈也。”又《素問》刺瘧與繆刺兩處王冰注,均與此文不同,故疑此乃王冰自語,非引古經文。
陰郄〔1〕,手少陰郄,在掌後脈中,去腕五分。刺入三分,灸三壯。《素問·藏法論》〔2〕注云:當小指之後。
〔1〕陰郄 原脫,據目録及前後諸經文例補。此穴為手少陰之郄穴,故名陰郄。
〔2〕《素問·藏法論》 原作“陰陽論注”,今《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無此文,明抄本作“《素問·藏法論》”,藏法論系藏氣法時論之縮寫,故據改。
通裡〔1〕,手少陰絡〔2〕,在腕後一寸,別走太陽。刺入三分,灸三壯。
〔1〕通裡 手少陰在腕後僅二寸之地,四穴密連,如閭里之相處,此穴又為手少陰絡,與手太陽脈互通,故名通裡。
〔2〕手少陰絡 絡,原作“經”,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少陰之別,名曰通裡,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於舌本,屬目系。”此即對手少陰絡的具體說明。
靈道〔1〕者,金也,在掌後一寸五分,或曰一寸〔2〕,手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靈道 靈亦神也。《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孔安國傳:“靈,神也。”《素問·上古天真論》:“生而神靈。”心藏神,此穴為神靈之通道,故名靈道。
〔2〕或曰一寸 此文疑似註文,然《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有此文,疑係《明堂》或《甲乙》舊文,今仍存原貌。
〔3〕三分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少海〔1〕者,水也,一名曲節,在肘內亷節後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2〕,灸三壯〔3〕。
〔1〕少海 海者,水匯聚處。肘關節亦脈氣匯聚處,故有澤、池、海等稱謂。少陰脈氣,非盛大者,故名少海。
〔2〕五分 《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雲“針二分,留三呼,瀉五吸”,參之《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則《資生經》所引,不似《甲乙》文例,疑非是。《聖惠方》作“三分”。
〔3〕灸三壯 《銅人》卷五引甄權、《資生經》卷一引《上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均雲“不宜灸”。然本經卷五第一上所列禁灸諸穴無少海,故多從本經,不列禁灸。
極泉〔1〕,在腋下筋間動脈〔2〕,入胸中〔3〕,手少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1〕極泉 極,盡頭。《廣雅·釋詁》:“極,已也。”《玉篇·木部》:“極,盡也。”《醫心方》卷二:“注云:掖下臂極處。”此言臂之極盡處。泉象脈氣所出之處,故名極泉。
〔2〕筋間動脈 《醫心方》卷二作“兩筋間動脈”。此指腋窩處兩筋之間動脈處。
〔3〕入胸中 《醫心方》卷二無。中,《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疑衍。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少陰脈獨無俞之生理與病機方面的有關問題及心手少陰脈在臂部八個雙穴共十六個腧穴的穴位與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手少陰之脈獨無俞何也?
岐伯對曰:少陰者,心脈也〔1〕。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2〕,為帝王〔3〕,精神之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客也〔4〕,客〔5〕之則心傷,心傷〔6〕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心之包絡,包絡者〔7〕,心主之脈也,故獨無俞焉〔8〕。
曰:少陰脈獨無俞者,心不病乎?曰:其外經脈病〔9〕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10〕於掌後兌骨之端〔11〕,其餘脈〔12〕出入曲折,其行之徐疾〔13〕,皆如手厥陰〔14〕心主之脈行也。故本俞者,皆因其氣之虛實疾徐以〔15〕取之。是謂因衝而洩〔16〕,因衰而補。如是者,邪氣得去,真氣堅固,是謂因天之敘〔17〕。
〔1〕少陰者,心脈也 少陰,指手少陰,因上文黃帝提問中已明言為手少陰,而此言少陰者,省文也。心脈,心之經脈,此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心手少陰之脈”,義同。
〔2〕五藏六府之大主也 《素問·靈蘭秘典論》雲:“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王冰注:“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清靜棲靈,故曰神明出焉。”大主,君王也。《左傳·僖十年》:“不十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杜預注:“大主,秦也。”
〔3〕為帝王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脈經》卷六第三作“心為帝王”,《外臺》卷三十九載五藏官,心亦作“帝王”。足證本經亦有所據。《靈樞》與《太素》均無此三字。
〔4〕邪弗能客也 客,原作“容”,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又《靈樞》雖亦作“容”,然據其篇名“邪客”之義及該篇論邪客內容,是亦當作“客”,足證作“容”,誤也。
〔5〕客 原作“容”,正抄本同,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三改。
〔6〕心傷 明抄本無此二字。據上下句式,明抄本有脫文。
〔7〕包絡者 包絡,明抄本無。者,連上句讀,文義欠安,不如底本義勝。
〔8〕獨無俞焉 《太素》注:“《明堂》少陰亦有五輸主病,不得無輸,即其信也。”《靈樞發微·邪客》注:“此承上文而明手少陰心經不必有治病之腧也。腧者,穴也。前《本輸篇》止言心出於中衝云云,而不言心經者,豈心經獨無治病之輸乎?非謂心經無輸穴也。伯言少陰者,心之脈也,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其髒堅固,邪不能容……故凡諸邪之在心者,皆不在心,而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遂得以同於心主之脈,而即以心主稱之也。故治病者,亦治心包絡之穴而已,獨不取於心之輸者有以哉。”《靈樞集註·邪客》張志聰注:“包絡者,心主之脈也,獨無腧者,包絡代輸其血氣也。”馬、張二說義同。《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為心之衛……然心為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絡之腧,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陰一經,所以獨無腧焉。”以上諸說,義尚不一,楊上善以《明堂》為據,似對少陰獨無腧說,持否定意見,馬蒔與張志聰氏,基本上是隨文順釋,持以心包代心說,張介賓氏除持此論外,又提出一髒二經說。詳查《內經》有關經絡說,有十二脈與十一脈兩種學術體系,本文當與《靈樞·本輸》,同是在十一脈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種學說,它與馬王堆漢墓帛書《陰陽十一脈灸經》、《足臂十一脈灸經》應系同源。而《明堂》腧穴,則應是在十二脈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就腧穴主治而言,較本文提出的“外經脈病而藏不病”說,也有所突破。故對本文所謂“手少陰之脈獨無俞”,應從不同學術體系方面去理解。
〔9〕外經脈病 《靈樞發微》注:“心經之病,在於外經,凡經脈之行於外者偶病耳。心之內藏則不容病者也。”
〔10〕獨取其經 獨取手少陰本經腧穴。
〔11〕兌骨之端 兌通“鋭”,此指神門穴。
〔12〕其餘脈 《太素》注:“餘謂十種經脈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其餘手足十二經脈之出入曲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蓋言十二經脈相同,非少陰之獨無腧也。”
〔13〕其行之徐疾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4〕手厥陰 原作“手少陰”,此下原校雲:“少陰少字,宜作太字,《同人經》作厥字。”明抄本作“手太陰”,“太”下原校雲:“此太字誤也,按《銅人經》是厥字。”正抄本作“手厥陰”。《靈樞》作“手少陰”,《太素》作“手太陰”。按原校言《銅人經》,今本《銅人》中無此文,不知何據,然按文義,當以作手厥陰為是,故據正抄本改,並刪原校。
〔15〕以 明抄本作“行”,疑誤。
〔16〕因衝而洩 洩,明抄本作“瀉”,從補瀉的用詞講,作“瀉”義勝。《太素》注:“因衝,衝,盛也。”
〔17〕因天之敘 敘,《靈樞》、《太素》作“序”,敘與序義同。《說文·攴部》:“敘,次第也。”敘,敘之俗體。《太素》注:“是謂因天四時之序,得邪去真存也。”
心出少衝〔1〕,少衝者,木也,一名經始,在手小指內亷〔3〕之端,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少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壯。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一〔4〕無治者,邪弗能客〔5〕也。故曰無腧焉〔6〕。
〔1〕少衝 衝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少者,脈氣尚未壯也。故名少衝。
〔2〕內亷 詳本卷手足部內外側之穴,均作“側”,此作“亷”者,疑誤。
〔3〕角 原脫,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諸井穴文例補。
〔4〕一 明抄本作“一有”當作“有一”為是。
〔5〕客 原作“容”,據明抄本及前段文義改。
〔6〕少陰八穴……故曰無腧焉 原為大字正文,明抄本同,正抄本無此二十二字。按本文與全卷體例殊異,且文中言“少陰八穴,其七有治”,今詳本經有少衝、少府、靈道、極泉四穴,在腧穴主治中,未見提及,然《外臺》卷三十九中,八穴均列有主治。《外臺》卷三十九內容,又系源於《甲乙》與《明堂》,是本經四穴未見主治,疑有脫文。另以一穴無治,釋獨無腧,於理難通。綜上所述,本文必系後人註文混入正文,姑變為小字註文以存其說。
少府〔1〕者,火也,在小指本節後陷者中,直勞宮〔2〕,手少陰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三分,灸三壯〔3〕。
〔1〕少府 府者,脈氣匯聚之處。本穴為手少陰之滎穴,滎者,小水也,象氣尚未壯,仍當稱少,故穴名少府。
〔2〕直勞宮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本穴與勞宮穴橫平相直。
〔3〕灸三壯 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及《資生經》引《明堂》補。
神門〔1〕者,上也,一名兌衝〔2〕,一名中都,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陰陽類〔3〕論》注云:神門在掌後五分,當小指間〔4〕。
〔1〕神門 《素問·至真要大論》論“太陽司天,寒淫所勝”時雲“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氣也。”又論“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時,亦云“神門絶,死不治”。王冰注:“神門,真心脈氣。”足證神門穴於手少脈至關重要,心藏神,穴當心神之門戶,故名神門。
〔2〕兌衝 鋭衝也,因穴在掌後鋭骨之端,故名兌衝。
〔3〕類 原脫,據《素問·陰陽類論》補。
〔4〕《素問·陰陽類論》注……當小指間 今本《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作:“少陰脈謂手掌後同身寸之五分,當小指神門之脈也。”又《素問》刺瘧與繆刺兩處王冰注,均與此文不同,故疑此乃王冰自語,非引古經文。
陰郄〔1〕,手少陰郄,在掌後脈中,去腕五分。刺入三分,灸三壯。《素問·藏法論》〔2〕注云:當小指之後。
〔1〕陰郄 原脫,據目録及前後諸經文例補。此穴為手少陰之郄穴,故名陰郄。
〔2〕《素問·藏法論》 原作“陰陽論注”,今《素問·陰陽類論》王冰注無此文,明抄本作“《素問·藏法論》”,藏法論系藏氣法時論之縮寫,故據改。
通裡〔1〕,手少陰絡〔2〕,在腕後一寸,別走太陽。刺入三分,灸三壯。
〔1〕通裡 手少陰在腕後僅二寸之地,四穴密連,如閭里之相處,此穴又為手少陰絡,與手太陽脈互通,故名通裡。
〔2〕手少陰絡 絡,原作“經”,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少陰之別,名曰通裡,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於舌本,屬目系。”此即對手少陰絡的具體說明。
靈道〔1〕者,金也,在掌後一寸五分,或曰一寸〔2〕,手少陰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靈道 靈亦神也。《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孔安國傳:“靈,神也。”《素問·上古天真論》:“生而神靈。”心藏神,此穴為神靈之通道,故名靈道。
〔2〕或曰一寸 此文疑似註文,然《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有此文,疑係《明堂》或《甲乙》舊文,今仍存原貌。
〔3〕三分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少海〔1〕者,水也,一名曲節,在肘內亷節後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少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2〕,灸三壯〔3〕。
〔1〕少海 海者,水匯聚處。肘關節亦脈氣匯聚處,故有澤、池、海等稱謂。少陰脈氣,非盛大者,故名少海。
〔2〕五分 《資生經》卷一引本經雲“針二分,留三呼,瀉五吸”,參之《聖惠方》卷九十九引本經,則《資生經》所引,不似《甲乙》文例,疑非是。《聖惠方》作“三分”。
〔3〕灸三壯 《銅人》卷五引甄權、《資生經》卷一引《上經》、《聖惠方》卷九十九均雲“不宜灸”。然本經卷五第一上所列禁灸諸穴無少海,故多從本經,不列禁灸。
極泉〔1〕,在腋下筋間動脈〔2〕,入胸中〔3〕,手少陰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灸五壯。
〔1〕極泉 極,盡頭。《廣雅·釋詁》:“極,已也。”《玉篇·木部》:“極,盡也。”《醫心方》卷二:“注云:掖下臂極處。”此言臂之極盡處。泉象脈氣所出之處,故名極泉。
〔2〕筋間動脈 《醫心方》卷二作“兩筋間動脈”。此指腋窩處兩筋之間動脈處。
〔3〕入胸中 《醫心方》卷二無。中,《外臺》卷三十九、宋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疑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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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