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集卷之十四--瘰癧
總論
吳澄曰:瘰癧,虛損之外候也。凡人肝腎虧損,則水不能養木,木氣不舒,筋無血養,則枯燥急結,而發為瘰癧。其在頸項胸側者,由厥陰脈屬肝絡膽,上貫膈,佈於脅肋,循喉嚨故也。壯實之輩,或感外因而起,故易治之。惟體虛之人,原非膏粱之變,不可與外科同治,當益氣養營,緩調自復。若以暴悍之劑、誤用刀針藥線、潰爛取子等法劫之,鮮有能生者矣。
瘰癧變癆瘵
瘰癧之病,屬三焦肝膽等經。風熱血燥,或肝腎二經精血虧損,虛火內動,或恚怒憂思,氣逆於肝膽二經。二經常多氣少血,故怒傷肝,則木火動而血燥;腎陰虛,則水不生木而血燥,血燥則筋病。肝主筋也,故累累然結若貫珠。其候多生於耳前後,連及頤頷,下至缺盆,及胸腋之側,又謂之馬刀。其初起如豆粒,漸如梅李核,或一粒,或三五粒,按之則動而微痛,不甚熱。久之則日以益盛,或頸項強痛,或午後微熱,或夜間口乾,飲食少思,四肢倦怠,或堅而不潰,或潰而不合。皆由氣血不足,故往往變為癆瘵。
澄按:瘰癧者,虛損之徵兆也。腎水先虧,相火內熾,燻迫津液,凝聚於皮膚之下,肌肉之上,似癧非癧,不紅不腫,不甚痛苦,日久乃潰,人多忽之。不知此等證候,緣因肝腎虛熱則生,不繫膏粱丹毒火熱之變。故其為症,寒熱似瘧,形容漸悴,肌肉漸消,咳嗽失血,潮熱盜汗,遺精,諸症蜂集。宜以益氣養榮之法,調治自消。若不問虛實,概以劫藥追蝕攻下,流氣治癧之法治之,致氣血愈虧,禍不旋踵。
氣鬱成瘰癧
有種不繫膏粱之變、丹石之毒,因虛勞氣鬱所致者,宜補形氣,調經脈,則未成者自消,已成者自潰。若不詳審經絡氣血多少,脈症受病之源,卒用牽牛、斑蝥,及流氣飲、十宣散之屬,則氣血已損而復壞之,能無實實虛虛之患乎?
澄按:虛勞瘰癧,初起原因,迥與瘡瘍癰毒不同,倘誤治之,必犯實實虛虛之戒矣。蓋其症始於真陰之虧竭,相火之炎灼,銷鑠津液,怫結凝聚,日積月累乃成,非暴起紅腫,痛苦難熬者之比,久而不潰,此虛症也。初時氣血未乏,形體如故,調氣開結,降火消痰核,散結聚則已,再以益氣養榮調補自愈。若猶豫忽怠,致諸核遍潰,形體消瘦,潮汗蒸熱,咳嗽失血,諸症蜂起之時,此陰虛之極,相火益炎。所以孤陽愈急,即微亦自難逐,故氣散血聚,以致結核遍潰,或無完膚者有之。當以清金益水為君,益陽斂陰為佐,開結降火為使,必使水升火降,津液流通,潰者斂而結者散,庶亢則害,承乃制,五臟氣平,是猶寒谷一枝,而回春有日矣。若以峻猛之劑攻之,是猶渴飲鴆毒,寧不斃乎?
瘰癧皆毒風熱變成
丹溪曰:瘰癧必起於足少陽一經,不守禁忌,延及足陽明經。食味之厚,鬱氣之久,曰毒、曰風、曰熱,皆此三端。拓引變換,須分虛實,實者易治,虛者可慮。此經主決斷,有相火,且氣多血少。婦人見此,若月水不調,寒熱變生,稍久轉為潮熱,自非斷欲食淡,神醫不能療也。
瘰癧必癆瘵有寡婦、尼僧、鰥夫、庶妾,志不得發,思不得遂,積想在心,過傷精力,此勞中所得者,往往有之,最為難治。宜先養心血,次開鬱結,益智安神,疏肝快膈,如歸脾湯、益氣養營湯、暢鬱湯之類,或加香附、青皮、貝母、木香、梔子。
又男人不宜有青筋,潮熱咳嗽,自汗盜汗;女人不宜眼內有紅絲,經閉骨蒸,五心煩熱。男婦有此,必變癆瘵。
澄按:男子多因恚怒,虧損肝經之血,陰火內作,或不慎起居,耗損腎水,不能生肝木。女子多因恚怒傷肝,火動血燥,或鬱結傷脾,火動血耗,或患於胸乳之間。總之,水不養木,肝無血養,遒勁急結,致生此患。情傷志鬱,治宜培本。時發寒熱,眼內有赤脈貫瞳仁者,不治。
婦人瘰癧
婦人瘰癧,多因憂思鬱怒,胎產經行,肝、膽、脾、腎受傷所致。蓋肝傷則血燥,血燥則筋攣,累累如貫珠,多生耳前後、胸脅間。
又結核,皆因鬱怒傷肝,或胎產經行,失於調養,或因暴怒觸動膽火,結於項側耳前後,或胸脅肋痛。
澄按:瘰癧多生於少陽部分,七情所傷,抑鬱不伸,日積月累,漸變虛損。外因六氣所傷,自有外科治法;內因七情鬱結所致者,宜遵薛氏治法。
薛氏治法
脈澀者,補血為主。脈弱者,補氣為主。腫硬不潰者,補氣血為主。抑鬱所致者,解鬱結,調氣血。潰後不斂者,屬氣血俱虛,宜大補。虛勞所致者,補之。因有核而不斂者,腐而補之。脈實而不斂,或不消者,攻之。焮腫,脈沉數者,邪氣實也,宜洩之。腫痛,憎寒發熱,或拘急者,邪在表也,宜用發散。因怒結核,或腫痛,或發熱者,宜疏肝行氣。腫痛,脈浮數者,祛風清熱。
寒熱焮痛,此肝火風熱而致病也。用小柴胡湯以清肺火,並服四物湯以養肝血。
若寒熱既止,而核不消散者,此肝經火燥而血病也。用加味逍遙散以清肺火,六味地黃丸以生腎水。
腫高而稍軟,面色萎黃,皮膚壯熱,膿已成也。可用針以決之,及服托里之劑。
經久不愈,或愈後復發,膿水淋漓,肌肉羸瘦者,必純補之劑,庶可收斂,否則變成九瘻。《內經》曰:陷脈為瘻,留連肉腠,即此病也。外用豆豉餅、琥珀膏,以祛散寒邪,補接陽氣;內服補中益氣湯、六味丸,以滋腎水,培肝木,健脾土,亦有可愈者。
大抵此症原屬虛損,若不審虛實,而犯經禁、病禁,則鮮有不誤者矣。
此症以氣血為主。氣血俱虛,又不慎起居,不節飲食,不謹七情者,不治。若氣血壯實者,不用追蝕之劑,彼亦能自腐,但取去之,亦使易於收斂。若氣血俱虛者,不先用補劑,而數用追蝕之藥,適足以敗之矣。
又治法
初起腫痛,憎寒壯熱,四肢拘急,項強頭眩者,表散之。腫硬發熱,便秘口乾,胸膈不利,噁心,脈實者,宜利之。膏粱厚味,醇酒積熱,溼痰凝結者,化痰降火清中。憂思過度,鬱怒傷肝,筋縮結核者,宜養血開鬱疏肝。房欲勞傷,陰虛晡熱,自汗咳嗽,形消瘦者,滋腎健脾。失利忘名,懷抱鬱結,積想在心,所願不得,乖隔陰陽,虛敖歲月,所得此者,精血俱傷。先養正氣,次治標病。堅而不潰,腐而潰之;潰而不斂,補而斂之。
治案
一男子患面腫硬,久不消,亦不作脹,服散堅敗毒藥不應。令灸肩尖、肘尖二穴,更服益氣養榮湯,月餘而愈。
一婦人久潰發熱,月經每過期且少,用逍遙散兼前胡,兩月餘,氣血復而瘡亦愈,但一口不收,敷針頭散,更灸前穴而痊。常治二三年不愈者,連灸三次,兼用托里藥必愈。
一婦人因怒結核腫痛,察其氣血俱實,先以必效散下之,更以益氣養榮湯,待其氣血稍充,乃用必效散,取去其毒,仍進前藥,無不效者。
田氏婦,年逾三十,瘰癧已潰不愈,與八珍湯加柴胡、地骨皮、夏枯草、香附、貝母,五十餘劑,形氣漸轉。更與必效散,二服,瘡口遂合。惟氣血未平,再與前藥三十餘帖而愈。後田生執此方,不問虛實,概以治人,殊不知散中斑蝥性毒,雖治瘰癧,多服則損元氣。若氣血實者,先用此下之,而投補劑或可愈。若虛而用下藥,或用追蝕藥,瘀肉雖去,而瘡口不合,反致難治。
以上薛氏治案。今人執一單方,以自負治瘰癧神奇,而或奏功,或致敗者,不解其故。同是一樣病,藥是一樣用,而人之虛實,各有不同。觀田氏之案,亦大概可知矣。
一婦人孀居六載,子幼未立,憂鬱成核半年,又兼經水不調,寒熱交作,形體消瘦,脈亦弦數。此勞傷氣血,肝火妄動,而成斯疾也。所謂損者益之,不可用追蝕之藥,損而復損。先用逍遙散加香附、丹皮、貝母,和其血脈,平其肝氣,使寒熱盡退。次用益氣養榮湯,服至月餘,氣血漸復,經事漸調,元氣漸醒。外用火針核上點破四孔,用黃線藥插入五六次,候至孔大,換用冰螄散,搽於核上封之,至十三日外,其核自落。外搽紅膏,生肌收斂;內換人參養榮湯加香附、木香,三十餘服,其口自完。
一室女年十七,因父擇婿不遂,耽至二旬,懷抱日久,項生數核,堅硬如石,此肝經凝結,筋縮之病也。又兼經水斷絕,寒熱如瘧,咳嗽脈數,惟不顴紅,此陰虛火動,已成癆瘵症也,非藥能愈。視其形狀,喜無敗色。予曰:欲治此病,先治其心猶可。父問曰:何藥治心?予曰:非藥也。《易》雲,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天地男女,生成化育之道也。斯病獨起於孤陰寡陽,不生不化,所謂逆理之病。此女大失配,謂當至而不至,漸成失度之疾,其病不生而自生,非已作也,由時變也。故藥不能挽回,必得陰陽和而雨澤降,夫婦和而家道成,斯時之後,用藥方可。彼父始悟,隨即擇嫁。三月後復請視之,前症稍定。先用逍遙散加香附、青皮、梔子、丹皮、貝母,十餘劑,開鬱疏肝,寒熱漸止,次以人參養榮湯加丹皮、紅花,通其血脈,使心血易生,容顏稍澤。又用益氣養榮湯倍參、術,培助脾胃,增進飲食;間用歸脾湯加麥冬、五味子、遠志、沙參,收斂神氣,寬慰性情。又制參術地黃膏,服至半年,精神頓復,經事亦通。惟核不能全退,用火針點破一大核,琥珀膏貼之,漸腐為膿,又兩月而得收斂。餘腫三核,漸針漸潰漸斂,首尾純用補脾開鬱藥,調理一年,始得全愈。
吳澄曰:瘰癧,虛損之外候也。凡人肝腎虧損,則水不能養木,木氣不舒,筋無血養,則枯燥急結,而發為瘰癧。其在頸項胸側者,由厥陰脈屬肝絡膽,上貫膈,佈於脅肋,循喉嚨故也。壯實之輩,或感外因而起,故易治之。惟體虛之人,原非膏粱之變,不可與外科同治,當益氣養營,緩調自復。若以暴悍之劑、誤用刀針藥線、潰爛取子等法劫之,鮮有能生者矣。
瘰癧變癆瘵
瘰癧之病,屬三焦肝膽等經。風熱血燥,或肝腎二經精血虧損,虛火內動,或恚怒憂思,氣逆於肝膽二經。二經常多氣少血,故怒傷肝,則木火動而血燥;腎陰虛,則水不生木而血燥,血燥則筋病。肝主筋也,故累累然結若貫珠。其候多生於耳前後,連及頤頷,下至缺盆,及胸腋之側,又謂之馬刀。其初起如豆粒,漸如梅李核,或一粒,或三五粒,按之則動而微痛,不甚熱。久之則日以益盛,或頸項強痛,或午後微熱,或夜間口乾,飲食少思,四肢倦怠,或堅而不潰,或潰而不合。皆由氣血不足,故往往變為癆瘵。
澄按:瘰癧者,虛損之徵兆也。腎水先虧,相火內熾,燻迫津液,凝聚於皮膚之下,肌肉之上,似癧非癧,不紅不腫,不甚痛苦,日久乃潰,人多忽之。不知此等證候,緣因肝腎虛熱則生,不繫膏粱丹毒火熱之變。故其為症,寒熱似瘧,形容漸悴,肌肉漸消,咳嗽失血,潮熱盜汗,遺精,諸症蜂集。宜以益氣養榮之法,調治自消。若不問虛實,概以劫藥追蝕攻下,流氣治癧之法治之,致氣血愈虧,禍不旋踵。
氣鬱成瘰癧
有種不繫膏粱之變、丹石之毒,因虛勞氣鬱所致者,宜補形氣,調經脈,則未成者自消,已成者自潰。若不詳審經絡氣血多少,脈症受病之源,卒用牽牛、斑蝥,及流氣飲、十宣散之屬,則氣血已損而復壞之,能無實實虛虛之患乎?
澄按:虛勞瘰癧,初起原因,迥與瘡瘍癰毒不同,倘誤治之,必犯實實虛虛之戒矣。蓋其症始於真陰之虧竭,相火之炎灼,銷鑠津液,怫結凝聚,日積月累乃成,非暴起紅腫,痛苦難熬者之比,久而不潰,此虛症也。初時氣血未乏,形體如故,調氣開結,降火消痰核,散結聚則已,再以益氣養榮調補自愈。若猶豫忽怠,致諸核遍潰,形體消瘦,潮汗蒸熱,咳嗽失血,諸症蜂起之時,此陰虛之極,相火益炎。所以孤陽愈急,即微亦自難逐,故氣散血聚,以致結核遍潰,或無完膚者有之。當以清金益水為君,益陽斂陰為佐,開結降火為使,必使水升火降,津液流通,潰者斂而結者散,庶亢則害,承乃制,五臟氣平,是猶寒谷一枝,而回春有日矣。若以峻猛之劑攻之,是猶渴飲鴆毒,寧不斃乎?
瘰癧皆毒風熱變成
丹溪曰:瘰癧必起於足少陽一經,不守禁忌,延及足陽明經。食味之厚,鬱氣之久,曰毒、曰風、曰熱,皆此三端。拓引變換,須分虛實,實者易治,虛者可慮。此經主決斷,有相火,且氣多血少。婦人見此,若月水不調,寒熱變生,稍久轉為潮熱,自非斷欲食淡,神醫不能療也。
瘰癧必癆瘵有寡婦、尼僧、鰥夫、庶妾,志不得發,思不得遂,積想在心,過傷精力,此勞中所得者,往往有之,最為難治。宜先養心血,次開鬱結,益智安神,疏肝快膈,如歸脾湯、益氣養營湯、暢鬱湯之類,或加香附、青皮、貝母、木香、梔子。
又男人不宜有青筋,潮熱咳嗽,自汗盜汗;女人不宜眼內有紅絲,經閉骨蒸,五心煩熱。男婦有此,必變癆瘵。
澄按:男子多因恚怒,虧損肝經之血,陰火內作,或不慎起居,耗損腎水,不能生肝木。女子多因恚怒傷肝,火動血燥,或鬱結傷脾,火動血耗,或患於胸乳之間。總之,水不養木,肝無血養,遒勁急結,致生此患。情傷志鬱,治宜培本。時發寒熱,眼內有赤脈貫瞳仁者,不治。
婦人瘰癧
婦人瘰癧,多因憂思鬱怒,胎產經行,肝、膽、脾、腎受傷所致。蓋肝傷則血燥,血燥則筋攣,累累如貫珠,多生耳前後、胸脅間。
又結核,皆因鬱怒傷肝,或胎產經行,失於調養,或因暴怒觸動膽火,結於項側耳前後,或胸脅肋痛。
澄按:瘰癧多生於少陽部分,七情所傷,抑鬱不伸,日積月累,漸變虛損。外因六氣所傷,自有外科治法;內因七情鬱結所致者,宜遵薛氏治法。
薛氏治法
脈澀者,補血為主。脈弱者,補氣為主。腫硬不潰者,補氣血為主。抑鬱所致者,解鬱結,調氣血。潰後不斂者,屬氣血俱虛,宜大補。虛勞所致者,補之。因有核而不斂者,腐而補之。脈實而不斂,或不消者,攻之。焮腫,脈沉數者,邪氣實也,宜洩之。腫痛,憎寒發熱,或拘急者,邪在表也,宜用發散。因怒結核,或腫痛,或發熱者,宜疏肝行氣。腫痛,脈浮數者,祛風清熱。
寒熱焮痛,此肝火風熱而致病也。用小柴胡湯以清肺火,並服四物湯以養肝血。
若寒熱既止,而核不消散者,此肝經火燥而血病也。用加味逍遙散以清肺火,六味地黃丸以生腎水。
腫高而稍軟,面色萎黃,皮膚壯熱,膿已成也。可用針以決之,及服托里之劑。
經久不愈,或愈後復發,膿水淋漓,肌肉羸瘦者,必純補之劑,庶可收斂,否則變成九瘻。《內經》曰:陷脈為瘻,留連肉腠,即此病也。外用豆豉餅、琥珀膏,以祛散寒邪,補接陽氣;內服補中益氣湯、六味丸,以滋腎水,培肝木,健脾土,亦有可愈者。
大抵此症原屬虛損,若不審虛實,而犯經禁、病禁,則鮮有不誤者矣。
此症以氣血為主。氣血俱虛,又不慎起居,不節飲食,不謹七情者,不治。若氣血壯實者,不用追蝕之劑,彼亦能自腐,但取去之,亦使易於收斂。若氣血俱虛者,不先用補劑,而數用追蝕之藥,適足以敗之矣。
又治法
初起腫痛,憎寒壯熱,四肢拘急,項強頭眩者,表散之。腫硬發熱,便秘口乾,胸膈不利,噁心,脈實者,宜利之。膏粱厚味,醇酒積熱,溼痰凝結者,化痰降火清中。憂思過度,鬱怒傷肝,筋縮結核者,宜養血開鬱疏肝。房欲勞傷,陰虛晡熱,自汗咳嗽,形消瘦者,滋腎健脾。失利忘名,懷抱鬱結,積想在心,所願不得,乖隔陰陽,虛敖歲月,所得此者,精血俱傷。先養正氣,次治標病。堅而不潰,腐而潰之;潰而不斂,補而斂之。
治案
一男子患面腫硬,久不消,亦不作脹,服散堅敗毒藥不應。令灸肩尖、肘尖二穴,更服益氣養榮湯,月餘而愈。
一婦人久潰發熱,月經每過期且少,用逍遙散兼前胡,兩月餘,氣血復而瘡亦愈,但一口不收,敷針頭散,更灸前穴而痊。常治二三年不愈者,連灸三次,兼用托里藥必愈。
一婦人因怒結核腫痛,察其氣血俱實,先以必效散下之,更以益氣養榮湯,待其氣血稍充,乃用必效散,取去其毒,仍進前藥,無不效者。
田氏婦,年逾三十,瘰癧已潰不愈,與八珍湯加柴胡、地骨皮、夏枯草、香附、貝母,五十餘劑,形氣漸轉。更與必效散,二服,瘡口遂合。惟氣血未平,再與前藥三十餘帖而愈。後田生執此方,不問虛實,概以治人,殊不知散中斑蝥性毒,雖治瘰癧,多服則損元氣。若氣血實者,先用此下之,而投補劑或可愈。若虛而用下藥,或用追蝕藥,瘀肉雖去,而瘡口不合,反致難治。
以上薛氏治案。今人執一單方,以自負治瘰癧神奇,而或奏功,或致敗者,不解其故。同是一樣病,藥是一樣用,而人之虛實,各有不同。觀田氏之案,亦大概可知矣。
一婦人孀居六載,子幼未立,憂鬱成核半年,又兼經水不調,寒熱交作,形體消瘦,脈亦弦數。此勞傷氣血,肝火妄動,而成斯疾也。所謂損者益之,不可用追蝕之藥,損而復損。先用逍遙散加香附、丹皮、貝母,和其血脈,平其肝氣,使寒熱盡退。次用益氣養榮湯,服至月餘,氣血漸復,經事漸調,元氣漸醒。外用火針核上點破四孔,用黃線藥插入五六次,候至孔大,換用冰螄散,搽於核上封之,至十三日外,其核自落。外搽紅膏,生肌收斂;內換人參養榮湯加香附、木香,三十餘服,其口自完。
一室女年十七,因父擇婿不遂,耽至二旬,懷抱日久,項生數核,堅硬如石,此肝經凝結,筋縮之病也。又兼經水斷絕,寒熱如瘧,咳嗽脈數,惟不顴紅,此陰虛火動,已成癆瘵症也,非藥能愈。視其形狀,喜無敗色。予曰:欲治此病,先治其心猶可。父問曰:何藥治心?予曰:非藥也。《易》雲,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天地男女,生成化育之道也。斯病獨起於孤陰寡陽,不生不化,所謂逆理之病。此女大失配,謂當至而不至,漸成失度之疾,其病不生而自生,非已作也,由時變也。故藥不能挽回,必得陰陽和而雨澤降,夫婦和而家道成,斯時之後,用藥方可。彼父始悟,隨即擇嫁。三月後復請視之,前症稍定。先用逍遙散加香附、青皮、梔子、丹皮、貝母,十餘劑,開鬱疏肝,寒熱漸止,次以人參養榮湯加丹皮、紅花,通其血脈,使心血易生,容顏稍澤。又用益氣養榮湯倍參、術,培助脾胃,增進飲食;間用歸脾湯加麥冬、五味子、遠志、沙參,收斂神氣,寬慰性情。又制參術地黃膏,服至半年,精神頓復,經事亦通。惟核不能全退,用火針點破一大核,琥珀膏貼之,漸腐為膿,又兩月而得收斂。餘腫三核,漸針漸潰漸斂,首尾純用補脾開鬱藥,調理一年,始得全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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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集卷之二十八--產後例方
- 上集卷之二十九--室女經閉成虛損
- 上集卷之三十--童子疳勞
- 上集卷之三十--疳勞例方
- 上集卷之三十--附:疳方
- 下集卷之首--外損
- 下集卷之一--風勞
- 下集卷之一--風勞例方
- 下集卷之二--風熱
- 下集卷之二--風熱例方
- 下集卷之三--風寒
- 下集卷之三--風寒例方
- 下集卷之四--暑證
- 下集卷之四--暑證例方
- 下集卷之五--溼勞
- 下集卷之五--溼勞例方
- 下集卷之六--積熱
- 下集卷之六--積熱例方
- 下集卷之七--屢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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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集卷之八--積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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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集卷之九--食積
- 下集卷之九--食積例方
- 下集卷之十--失血
- 下集卷之十一--積瘀
- 下集卷之十一--積瘀例方
- 下集卷之十二--酒傷
- 下集卷之十二--酒傷例方
- 下集卷之十三--肺癰肺痿
- 下集卷之十三--肺癰肺痿例方
- 下集卷之十四--瘰癧
- 下集卷之十四--瘰癧例方
- 下集卷之十五--賭勞
- 下集卷之十五--賭勞例方
- 下集卷之十六--疑慮
- 下集卷之十六--疑慮例方
- 下集卷之十七--外蟲
- 下集卷之十八--諸漏
- 下集卷之十八--諸漏例方
- 下集卷之十九--病後調治
- 下集卷之二十--丸藥誤治
- 不居集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