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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五禁第六十一

《黃帝內經靈樞集註》 · 清·張志聰


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刺有五禁。何謂五禁。
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黃帝曰:餘聞刺有五奪。岐伯曰。無瀉其不可奪者也。黃帝曰:餘聞刺有五過。
岐伯曰:補瀉無過其度。黃帝曰:餘聞刺有五逆。岐伯曰。病與脈相逆。命曰五逆。黃帝曰:餘聞刺有九宜。
岐伯曰:明知九針之論,是謂九宜。

餘伯榮曰:此承上章。復論刺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以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過者。五臟外合之皮脈肉筋骨。有邪正虛實。宜平調之。如補瀉過度。是為五過。九宜者。九針之論。各有所宜。神而明之。是為九宜。

黃帝曰:何為五禁。願聞其不可刺之時。
岐伯曰: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 於耳內。丙丁日自乘。無振埃於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無刺關節於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是謂五禁。

餘氏曰:天之十干。始於甲乙。終於壬癸,故甲乙以應頭。壬癸以應足。丙丁應身半以上。庚辛應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時也。戊己屬土,故乘於四季。夫甲為陽木。乙為陰木。自乘者。陰陽自合。非化氣也。發 振埃者。所以通氣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氣者。通五運之化氣。此天干自乘,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何謂五奪。
岐伯曰: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洩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是五奪也。此病不可瀉。

餘氏曰:形肉血氣已虛脫者。雖有實邪,皆不可瀉。

黃帝曰:何謂五逆。
岐伯曰: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病洩脈洪大。是二逆也。

著痺不移。 肉破。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 。血 篤重,是謂四逆也。寒熱奪形。脈堅搏,是謂五逆也。

餘氏曰:熱病脈靜者。陽病見陰脈也。汗已出。脈盛躁者。陽熱之邪。不從汗解。陰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洩者脈宜沉弱。反洪大者。陰洩於下。陽盛於上。陰陽上下之相離也。著痺不移。 肉破。身熱者。溼邪傷形。久而化熱。脈偏絕者。脾胃之氣敗也。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於心,而外淫於分肉之間。令人消鑠脫肉。夫心主血而血脈榮於色。色夭然白,及後下 血篤重者。形氣消於外。血液脫於內。血液外內之離脫也。寒熱奪形。脈堅搏者。寒熱之邪盛,而正氣傷也。此為五逆,皆不可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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