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打撲刀傷
傷科別有專門,但小兒誤遭折跌,或戲弄刀斧受傷,未便遽請傷科,今錄簡易方如下。
跌打損傷
用韭菜汁、童便各半,和熱酒,令飲至醉,乃用粄糟湯於傷折處浸洗,忍痛揉之;外用竹木片綁紮,勿令移動,速尋地鱉蟲十個,炙研,酒服二三錢。○大活蟹一二個,搗如泥,熱酒沖服極醉,一夜即安。○平時修合濟世,莫如七釐散最驗。方用歸尾、酒軍、桃仁、紅花、自然銅(火煅,醋淬七次,研末。各五錢)、土鱉蟲(去頭、足,炙,二錢半)、麻黃根炭(存性)、乳香、沒藥、血蠍、兒茶、硃砂、明雄、古銅錢(煅,醋淬七次。○各一錢半)、猴姜(錢半)、麝(二分半)共為末,大人服一錢二分,小兒服七釐(故名),皆陳酒調下,約人行七里許,即得汗而愈,故又曰七釐散。
接骨方
母雞一斤重者,殺後連毛骨剁爛如泥,再將雞血和入,再剁,敷上包緊,三日愈。一方母雞宰後,去毛,破開,覆於患處一二時許,開傷處,獵獵有聲,速去之,骨已續矣。久罨則骨多生也。
接筋方
以筋對正,取旋覆花根搗汁塗之,即相續也。百不失一,出《朝野僉載》。
剪斷指
骨折皮連者,江應宿令進七釐散一服痛止,外敷花蕊石末漸愈。七釐散、土鱉一味,瓦上煅存性研,秤七釐,生酒服,以醉為度。(與前方不同)
閃挫疼痛
初時即用燈草觸鼻,取大嚏二三十,則氣升而痛止。更搗胡桃肉入熱酒,飲至醉而愈。○或用真神曲炒焦,入酒半斤飲之,不飲者,醋湯送。近人用黃麻根煅存性研,熱酒下三錢。
刀斧金瘡
古用門桯塵,即今之門檔灰,用一撮,罨金瘡,血止痛定,兩日而痂。又方稻杆研末撲上,布包定,半月愈。又方錫箔屑少許,掩上血立止,無疤。○劉寄奴末摻之即愈。《名醫錄》言軍中用頂好紫降香,瓷鋒刮取,研細,掩上立愈,名曰紫金散。近時皆用生三七嚼敷立效。○熱黃牛糞塗之,血即止。一方響銅屑一二錢,松香三錢,和勻摻之。○白蠟、宮粉調塗之。
蟲積
蟲類甚多,形狀不一,然皆由飲食停滯,溼熱蒸遏,借人氣而變化成形也。方書以五色分定五臟,如寸白蛔蚘應聲之類,悉數不可名言。小兒肥甘過度,蟲病尤多,但兒面色萎黃,飲食不為肌膚,起伏作痛,忽聚忽散,或口吐清水,痛止即能飲食者,其腹中皆有蟲積。若久留不治,便成痼疾,此蟲或嘔出,或二便瀉出,當察其輕重治之,總以清溼熱,調脾胃為主。病輕者,殺以酸苦洩熱燥溼,兼以相制相畏之品,如黃連、胡連、苦楝根皮、蘆薈、烏梅、川椒、雷丸、榧肉、蕪荑、阿魏之類是也。若蟲勢驟急,當用攻逐之方,如安蟲丸、黑醜、檳榔、大黃、三稜、莪術、胡粉之屬。至蟲死已經洩出,宜急調脾胃,脾弱則兼運其脾,胃滯則兼清其胃。蟲病治法,大略如此,互詳疳積腹痛門。
又方每月上旬,蟲頭向上,令初一日起,初七日上,每日吃使君子肉,一歲一個,或半生半煨食,即以殼煎水代茶,如此三四月蟲皆死。○一法梅子二三斤,陸續吃完自愈。或早食榧子三五個,午後空心食使君子三五個,蟲自從大腸盡下,但宜間服香砂六君子,以健脾胃,忌飲茗茶。
蛔咬心痛,烏梅、川椒、良姜等分煎服。
食忌
凡飲食之間,有毒者頗多,《本草綱目》備詳。惟小兒所食,不過尋常之物,然能知禁忌亦保赤之一助也。
食羊肉時,不可食南瓜,犯之即死。
豬肉不可犯荊芥,亦忌食黃連。
蕎麥與石膏同食立死。
木鱉子與豬肉同食即死。俗以此為良方,害人有案。
蜂蜜與蔥同食即脹死,與魚鮓同食亦死。蜜同雞肉、雞蛋並食即死。
食魚者,不可服荊芥、黃顙魚,及溪澗中小斑魚尤甚。吳人魏幾道犯黃魚羹病,足底奇癢,上徹心肺,馳踐沙中,皮裂而死。
老雞有毒,老雄雞曾食蜈蚣者,食之即死。
狗肉犯茄子,即腹中生小犬有聲。亦不可入茄圃。又忌食赤小豆。
斑鳩肉食之脹死。
王瓜同花生食即脹。
花瓶中水飲之殺人。
甲魚往往有毒,《綱目》辨之甚悉。又不可同莧菜,食郎中溫草,犯之腹痛昏厥,小奴食二物即死。舁屍馬廄,見無數小鱉從九竅中出,遇馬溺則化為水草,遂飲白馬溺得愈,詳載《瑣碎錄》。芸谷按:鱉與莧相反,不解其故,俗人以鱉寸截之,裹以莧葉,置陰溝內,三日即覆成鱉也。本朝豫王府用二物煎膏,攤貼小兒腹中堅積老痞,二三日即化。京都稱二龍膏,可想其性之毒烈如此。○昌國人食鱉,復食紅杮,即大吐血,昏憒,口噤欲死。一道人灌以木香汁乃蘇,出《百一選方》。
鰻扁尾鱉赤腹者,皆大毒。凡魚目能合者,食之殺人。
大鱔魚重斤許者,小兒忌食。鱔魚置水中,皆露首向上,若沉水底者有毒。
石中毛蟹及小紅蟹,皆有毒。
野蕈食之殺人。水莽、狼毒、蓖麻子皆毒。
牛馬禽鳥之屬自死者,其足皆直,食之害人。
小兒多食糖蜜成疳?。多食生涼瓜果敗脾。又不可多啖桃李梨蔗,致成瀉痢。
跌打損傷
用韭菜汁、童便各半,和熱酒,令飲至醉,乃用粄糟湯於傷折處浸洗,忍痛揉之;外用竹木片綁紮,勿令移動,速尋地鱉蟲十個,炙研,酒服二三錢。○大活蟹一二個,搗如泥,熱酒沖服極醉,一夜即安。○平時修合濟世,莫如七釐散最驗。方用歸尾、酒軍、桃仁、紅花、自然銅(火煅,醋淬七次,研末。各五錢)、土鱉蟲(去頭、足,炙,二錢半)、麻黃根炭(存性)、乳香、沒藥、血蠍、兒茶、硃砂、明雄、古銅錢(煅,醋淬七次。○各一錢半)、猴姜(錢半)、麝(二分半)共為末,大人服一錢二分,小兒服七釐(故名),皆陳酒調下,約人行七里許,即得汗而愈,故又曰七釐散。
接骨方
母雞一斤重者,殺後連毛骨剁爛如泥,再將雞血和入,再剁,敷上包緊,三日愈。一方母雞宰後,去毛,破開,覆於患處一二時許,開傷處,獵獵有聲,速去之,骨已續矣。久罨則骨多生也。
接筋方
以筋對正,取旋覆花根搗汁塗之,即相續也。百不失一,出《朝野僉載》。
剪斷指
骨折皮連者,江應宿令進七釐散一服痛止,外敷花蕊石末漸愈。七釐散、土鱉一味,瓦上煅存性研,秤七釐,生酒服,以醉為度。(與前方不同)
閃挫疼痛
初時即用燈草觸鼻,取大嚏二三十,則氣升而痛止。更搗胡桃肉入熱酒,飲至醉而愈。○或用真神曲炒焦,入酒半斤飲之,不飲者,醋湯送。近人用黃麻根煅存性研,熱酒下三錢。
刀斧金瘡
古用門桯塵,即今之門檔灰,用一撮,罨金瘡,血止痛定,兩日而痂。又方稻杆研末撲上,布包定,半月愈。又方錫箔屑少許,掩上血立止,無疤。○劉寄奴末摻之即愈。《名醫錄》言軍中用頂好紫降香,瓷鋒刮取,研細,掩上立愈,名曰紫金散。近時皆用生三七嚼敷立效。○熱黃牛糞塗之,血即止。一方響銅屑一二錢,松香三錢,和勻摻之。○白蠟、宮粉調塗之。
蟲積
蟲類甚多,形狀不一,然皆由飲食停滯,溼熱蒸遏,借人氣而變化成形也。方書以五色分定五臟,如寸白蛔蚘應聲之類,悉數不可名言。小兒肥甘過度,蟲病尤多,但兒面色萎黃,飲食不為肌膚,起伏作痛,忽聚忽散,或口吐清水,痛止即能飲食者,其腹中皆有蟲積。若久留不治,便成痼疾,此蟲或嘔出,或二便瀉出,當察其輕重治之,總以清溼熱,調脾胃為主。病輕者,殺以酸苦洩熱燥溼,兼以相制相畏之品,如黃連、胡連、苦楝根皮、蘆薈、烏梅、川椒、雷丸、榧肉、蕪荑、阿魏之類是也。若蟲勢驟急,當用攻逐之方,如安蟲丸、黑醜、檳榔、大黃、三稜、莪術、胡粉之屬。至蟲死已經洩出,宜急調脾胃,脾弱則兼運其脾,胃滯則兼清其胃。蟲病治法,大略如此,互詳疳積腹痛門。
又方每月上旬,蟲頭向上,令初一日起,初七日上,每日吃使君子肉,一歲一個,或半生半煨食,即以殼煎水代茶,如此三四月蟲皆死。○一法梅子二三斤,陸續吃完自愈。或早食榧子三五個,午後空心食使君子三五個,蟲自從大腸盡下,但宜間服香砂六君子,以健脾胃,忌飲茗茶。
蛔咬心痛,烏梅、川椒、良姜等分煎服。
食忌
凡飲食之間,有毒者頗多,《本草綱目》備詳。惟小兒所食,不過尋常之物,然能知禁忌亦保赤之一助也。
食羊肉時,不可食南瓜,犯之即死。
豬肉不可犯荊芥,亦忌食黃連。
蕎麥與石膏同食立死。
木鱉子與豬肉同食即死。俗以此為良方,害人有案。
蜂蜜與蔥同食即脹死,與魚鮓同食亦死。蜜同雞肉、雞蛋並食即死。
食魚者,不可服荊芥、黃顙魚,及溪澗中小斑魚尤甚。吳人魏幾道犯黃魚羹病,足底奇癢,上徹心肺,馳踐沙中,皮裂而死。
老雞有毒,老雄雞曾食蜈蚣者,食之即死。
狗肉犯茄子,即腹中生小犬有聲。亦不可入茄圃。又忌食赤小豆。
斑鳩肉食之脹死。
王瓜同花生食即脹。
花瓶中水飲之殺人。
甲魚往往有毒,《綱目》辨之甚悉。又不可同莧菜,食郎中溫草,犯之腹痛昏厥,小奴食二物即死。舁屍馬廄,見無數小鱉從九竅中出,遇馬溺則化為水草,遂飲白馬溺得愈,詳載《瑣碎錄》。芸谷按:鱉與莧相反,不解其故,俗人以鱉寸截之,裹以莧葉,置陰溝內,三日即覆成鱉也。本朝豫王府用二物煎膏,攤貼小兒腹中堅積老痞,二三日即化。京都稱二龍膏,可想其性之毒烈如此。○昌國人食鱉,復食紅杮,即大吐血,昏憒,口噤欲死。一道人灌以木香汁乃蘇,出《百一選方》。
鰻扁尾鱉赤腹者,皆大毒。凡魚目能合者,食之殺人。
大鱔魚重斤許者,小兒忌食。鱔魚置水中,皆露首向上,若沉水底者有毒。
石中毛蟹及小紅蟹,皆有毒。
野蕈食之殺人。水莽、狼毒、蓖麻子皆毒。
牛馬禽鳥之屬自死者,其足皆直,食之害人。
小兒多食糖蜜成疳?。多食生涼瓜果敗脾。又不可多啖桃李梨蔗,致成瀉痢。
同书章节
- 卷一小兒病略--小兒病略
- 卷一小兒病略--相兒篇
- 卷一小兒病略--入門看兒病法
- 卷一小兒病略--診額法
- 卷一小兒病略--觀眉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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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芸穀子幼科指掌賦上
- 卷二--芸穀子幼科指掌賦下
- 卷二--芸穀子兒科死證歌
- 卷二--兒科危證歌
- 卷二--兒病治要
- 卷二保赤心筌列證--胎病(附胎毒、胎瘧)
- 卷二--臍風(噤風、撮口、鎖肚)
- 卷二--驚風辨略
- 卷二--卒驚風
- 卷二--類驚風
- 卷二--急驚風(搐搦、喎斜、瘈瘲、反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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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寒熱門--惡寒
- 卷二寒熱門--發熱
- 卷三--小兒傷風
- 卷三--小兒傷寒
- 卷三--風溫
- 卷三--小兒傷暑
- 卷三--小兒傷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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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小兒疳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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